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产 2000 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荣新路生态工业园 9 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衡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衡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荣新路生态工业园 9 号,现有1栋5层办公楼、2栋厂房及附属设施,共建筑面积约6503m²,生产规模达年产300t玻璃颜料、50t焊锡丝。企业为改变单一产品的现状,拟投资8000 万元建设“年产2000吨光伏玻璃功能材料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塑型造粒车间、1栋熔块车间、1栋原料仓库和1个产品堆场等工程,新增建筑面积约8821m²。项目以二氧化硅、氧化锌、高岭土、十水硼砂、二氧化锆等原料,经投料混合、熔块炉熔制、冷却、塑形(造粒)、烘干等工序生产光伏玻璃功能材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1.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防止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防尘网遮盖;运输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 2. 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3.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 4.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西北侧的白洋水库;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料工序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熔块炉燃烧废气通过一套2000m3/h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达《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污染物排放限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破碎机、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规范建设1个10m²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项目产生废矿物油等危废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包装材料、沉淀池污泥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交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扩建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1吨/年、NOx≤0.4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