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饲料、200吨动保配套包材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05-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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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环评﹝2023﹞16号

  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15万吨饲料、200吨动保配套包材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信路9号,占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6.4万平方米,现有综合车间、车间一(车间一西面,生物饵料车间)、车间二(包材原料车间)、车间三(水质改良剂生产车间)、车间四(底改片制片和包装车间)、车间五(部分车间五为微生物发酵车间--车间东侧)、综合楼,以及土建完成的车间六、车间七、车间八、车间九,现有工程的产能为年产25000 吨水产动保投入品(生物饵料系列产品1.2 万t/a,水质改良剂0.6万t/a,底改片制剂 0.67万t/a,微生物发酵系列产品 300t/a),现有工程已于2021年3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次拟投资8000万元,在车间一增加饲料粉碎生产设备一套、车间五增加塑料瓶、桶生产线一条、车间七饲料成套设备生产线四条、车间九发酵料设备一套,建设年产15万吨饲料和年产200吨动保配套包材扩产项目。0.5万吨/年发酵饲料生产线(车间九)以喷浆玉米皮、芝麻粕、米糠粕、菜粕、稻壳粉、DDGS、发酵菌剂、红糖等为原料经破碎、混合、呼吸袋打包、发酵、包装工序生产; 14.5万吨/年功能料生产线(车间七)以豆粕、面粉、菜粕、鱼粉、猪肉粉、DDGS、磷酸二氢钙、膨润土、油脂等为原料经粉碎、混合、制粒、除尘等工序生产; 200吨/年动保配套包材生产线(车间五)以PP、PE、色母等为原料,经配料、混合、注(吹)塑、热转印等工序生产饲料包装容器。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一套处理能力30m3/d 的“一体式A2/O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办公区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动保配套包材生产线(车间五)注塑、吹塑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一套10000m3/h“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 的排放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功能料生产线(车间七)粗粉制粒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洗涤吸收除臭塔”处理后通过车间楼顶排气筒(DA005)排放;超微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洗涤吸收除臭塔”处理后通过车间楼顶排气筒(DA006)排放;水产饲料膨化线冷却、烘干等废气经一套 “洗涤吸收除臭塔”处理后通过车间楼顶排气筒(DA008)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收集后经一套3000m3/h“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规范设置1个15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放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本次扩产后全厂化学需氧量≤1.6吨/年、氨氮≤0.1吨/年。

  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单位须在本改扩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变更手续。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