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新建一台10t/h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2008年建设“年产半纤维素酶400吨、纤维素酶300吨项目”(一期),2020年启动“新型高效生物酶制剂自动化生产工程”(二期),2022年在现有的车间厂房内增加一条造粒生产线,建设“年产360吨生物酶颗粒建设项目”,目前一期正常生产,二期项目建设并验收了烘干工序,二期其他部分已建成还未验收,造粒生产线建成还未验收,二期项目整体验收后,一期项目将停止生产,原一期项目纤维素酶生产线保留作为新产品中试使用。目前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蒸汽来源于园区集中供热工程,经报请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厂区安装一台10t/h天然气锅炉。项目使用锅炉型号为WNS10-1.25-Y/Q湿背,燃烧机型号:Riello利雅路DB6燃烧器,采用国内领先的低氮燃烧技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以天然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1根27m的排气筒(DA007)外排,排放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一起进入厂区的污水处理站(依托原有)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为200m3/d,采用“ABR厌氧池+CASS好氧池+除磷一体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纳污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锅炉制水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6.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吨/年、NOx≤1.3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