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我局对《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一台10吨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岳阳县19家一级医疗机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邮 编:4141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湖南利尔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新建一台10吨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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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岳阳县19家一级医疗机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