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圣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 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12-1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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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日(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洪山洞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圣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公司于2022年在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的主产业片区租赁标准化厂房建设“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一期)”,同年6月完成一期项目的环保验收,现已正式投产。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及市场需求,你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园区洪山洞片区建设“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二期)”。项目占地面积15417m2,新建综合楼一栋,生产厂房两栋,总建筑面积22729m2。项目以EVA、硬脂酸锌、色粉等为原料,经配料、密炼、机械造粒、发泡、加工、冷热成型、机器修边、人工整理、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EVA中底,生产规模为400万双/年;项目以EVA、硬脂酸锌、色粉等为原料,经配料、密炼、机械造粒、射出成型、人工修边、人工整理、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射出中底,生产规模为450万双/年;项目以合成橡胶、锌氧粉、软化油、色母、纳米钙等为原料,经配料、密炼、开练、裁断、油压成型、机械修边、人工整理、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橡胶鞋底,生产规模为450万双/年;EVA中底(或射出中底)和橡胶鞋底(自行生产)经打粗、机械照射(UV灯管)、人工上胶贴合、机械压合、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组合鞋底,生产规模为400万双/年,其中检验主要对外观进行检验,若出现外观部分损坏,则在人工上胶工段采用小毛刷子人工刷/补漆,即为人工补漆工序,补漆使用水性油漆;项目以组合底(自行生产)以及外购的牛皮、人造皮、聚酯纤维类等为原料,经备料、裁断、鞋面车缝、成品鞋成型、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成品鞋,生产规模为100万双/年。项目发泡、冷热成型和油压成型工序所需的热源以天然气为燃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不外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利用场区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渣土全部用于回填,不外运;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橡胶鞋底生产线人工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该生产线密炼、开炼、油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异味气体一起进入“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2.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该生产线模温机以天然气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接引入DA001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和VOCs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排放的H2S、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的SO2、NOX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工业窑炉的排放限值。项目EVA中底和射出中底生产线人工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EVA中底、射出中底、组合底和成品鞋生产线负压收集的有机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EVA中底生产线发泡和冷热成型工序使用的模温机以天然气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接引入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组合底生产线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DA002排气筒排放;排放的VOCs和颗粒物分别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和表5特别排放限值,排放的SO2、NOX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工业窑炉的排放限值。

3.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在园区长湖片污水处理厂未投运之前,生活污水经过专用的污水转运车送至就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应做好相应的转运和接收台账;待洪山洞片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洪山洞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造粒成型机、振动筛选机、气动搅拌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运、处置等相关管理台账。废容器罐(水性油漆)由原料供应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打样、试样废料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油漆刷子收集、暂存后,交由专门处理工业固废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放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3吨/年、二氧化硫≤0.3吨/年、氮氧化物≤1.1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