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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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环评﹝2023﹞34号

湖南圣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青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1MA7BPXGM8Y)报送的《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洪山洞片区建设“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二期)”,占地面积15417m2,新建综合楼一栋,生产厂房两栋,总建筑面积22729m2。EVA中底生产规模为400万双/年、射出中底生产规模为450万双/年,以EVA、硬脂酸锌、色粉等为原料,经配料、密炼、机械造粒、发泡、冷热成型、机器修边、人工整理等工序生产;橡胶鞋底生产规模为450万双/年,以合成橡胶、锌氧粉、软化油、色母、纳米钙等为原料,经配料、密炼、开练、裁断、油压成型、机械修边、人工整理、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组合鞋底生产规模为400万双/年,以EVA中底(或射出中底)和橡胶鞋底经打粗、机械照射、人工上胶贴合、机械压合、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成品鞋生产规模为100万双/年,以组合底以及外购的牛皮、人造皮、聚酯纤维类等为原料,经备料、裁断、鞋面车缝、成品鞋成型、检验、包装入库等工序生产。补漆使用水性油漆,胶黏使用水性胶水,模温机

  等热工设备以天然气为燃料。根据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及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湖南圣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岳阳县超轻耐磨运动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岳县环事评估〔2023〕14号),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不外排;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利用场区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渣土全部用于回填,不外运;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乱堆乱倒;施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房一橡胶鞋底等生产线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密炼、开炼、油压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一起进入“UV光解+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和VOCs应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H2S、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中的排放限值,SO2、NOX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工业窑炉的排放限值。厂房二EVA中底、射出中底等生产线的配料、打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发泡、造粒、射出成型、合贴等废气一起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根2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SO2、NOX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工业窑炉的排放限值。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应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6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在园区洪山洞片区的污水处理厂未投运之前,生活污水经过专用的污水转运车送至就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应做好相应的转运和接收台账;待洪山洞片区污水处理厂投运后,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洪山洞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造粒成型机、振动筛选机、气动搅拌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废容器罐(水性油漆)由原料供应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废边角料、打样、试样废料收集、暂存后,外售废品回收站;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油漆刷子收集、暂存后,交由专门处理工业固废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3吨/年、二氧化硫≤0.3吨/年、氮氧化物≤1.1吨/年。

  三、依法须经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经办人:许 峰                   2023年12月19日

抄送: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湖南创佳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