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勇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水上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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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环评﹝2024﹞3号

岳阳勇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办公楼113室,法人代表:黄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1MABYMN0W2G)报送的《岳阳勇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水上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公司在2014年7月成立了一家水上加油站,2022年7月进行了重组。为做好水上加油站正规化建设,你公司拟投资8800万元,淘汰原有设备,新建1艘72米×13米的钢质趸船和1艘42.8米×7.8米的钢质行船,并将水上加油站加油船移至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湘江航道扁山航段以东水域(水上血防趸船下游,经度:E113°03′54.156″纬度N29°20′37.694″,位于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为来往区域内的各类机动船舶设置的水上加油站。经营船舶用普通柴油,最大储存量为1570.6吨(其中趸船1272.6吨、行船298吨),设计年销售量20000吨,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

  你公司《岳阳勇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水上加油站对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于2023年11月27日取得了岳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的备案登记表(岳环生〔2023〕15号)。根据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岳阳勇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水上加油站环境影响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岳县环事评估〔2024〕1号),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减少油品储存、装载、转运过程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排放限值。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污水仓WCH-0.5 型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由湖南清源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有限公司的环保船只接收外委处置。甲板冲洗废水和舱底油污水及初期雨水由机舱内设的 JYYSF-0.25型油污分离器预处理,分离后的污油和清水分别由湖南清源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有限公司的环保船只接收外委处置。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船舶垃圾规范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实现企业和园区的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依法须办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督、商务等部门手续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抄送: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经办人:许  峰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