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年利用40万吨废料(疏浚砂、建筑垃圾)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新墙镇高桥村双港片横财组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兴思行建材加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岳阳县新墙镇高桥村双港片横财组新建“年利用40万吨废料(疏浚砂、建筑垃圾)建设项目”。项目租赁工业用地面积共4465m2,包含955m2的空闲仓库及3510m2空地,拟将现有的仓库以及仓库东侧部分用地作为本项目原材料及成品堆存使用,将用地南侧搭建2000m2的封闭式钢筋棚作为主要生产区,生产区内将建设一条砂石骨料生产线,生产设备包括进料设备、滚筒筛、破碎机、洗砂机、脱水机等,并配套建设废水、废气等环保设施。项目以疏浚砂、建筑垃圾为原料,经给料、筛分、洗砂、脱水等工序生产碎石,采用湿法生产工艺。项目使用的废石须有合法来源,严禁使用非法采砂、采矿及其他无合法来源的废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禁止午休时间(12点至14点)及夜间施工(晚20时至晨8时),设置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乱堆乱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堆场、生产车间为封闭式,皮带输送全封闭,在装卸料口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清洗、厂区洒水降尘、定期清扫;项目破碎、整形、筛分过程均为密闭生产且采用湿法加工工艺。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 3.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经自建的一套“絮凝沉淀+压滤”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槽沉淀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依托)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夜间运输及生产,在厂界北侧(靠近敬老院一侧)设置声屏障;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后暂存,外售至砖厂综合利用。 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