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铁坤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项目(1000台/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4-06-1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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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县环评﹝2024﹞17号


岳阳铁坤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岳阳市岳阳县公田镇甘田村港头组,法人代表:彭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1MADAHU1W24)报送的《岳阳铁坤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项目(1000台/年)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报批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你公司拟投资285万元于岳阳县公田镇甘田村港头组建设“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项目”,占地面积2287.38m2,建设半封闭式的钢结构厂房1350m2,余937.38m2作为预留用地(保持原状)。实现年拆解报废农业机械1000台套的生产能力。项目以报废农机为原料,经农机入厂、拆解前预处理、总成拆除、机架解体等工序对报废农机进行拆解,按《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进行解体,拆解物分为金属与非金属两大类及不可利用废物。

  一、根据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岳阳市岳阳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岳阳铁坤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项目(1000台/年)环境影响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岳县环事评估〔2024〕14号),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乱堆乱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洒水降尘、及时清扫,减少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

  3.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预防措施,加强管理,严禁“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对拆解区、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对报废农机暂存区、过道、金属类废物暂存区、非金属类废物暂存区等采取一般防渗。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金属类包括废钢材(钢、铸钢)、废铜铝等有色金属,非金属类有橡胶(主要是废履带橡胶板、废旧轮胎)、塑料类、碎电线、玻璃钢等,对这两类可利用拆解物进行初步分类存放,置于废物暂存区,定期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拆解产物分类后余下的无利用价值的废革片、土屑等暂存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进行综合利用。

  6.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厂区现场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三、依法须办理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手续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建设活动。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测和信息公开。

抄送:公田镇人民政府,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许    峰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