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
岳阳县大洞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张谷英镇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市优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单位拟投资1352.15万元开展岳阳县大洞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工程位于位于岳阳县张谷英镇,属于新墙河二级支流大洞河流域,本次防洪治理河道总长19.551km,主要工程措施为岸坡整治、疏浚清障、堰坝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其防洪整体能力,减轻洪涝灾害,保障流域的防洪安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覆盖、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土方、弃料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采取密封或者其它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装卸物料采取密封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严格禁止在施工现场拌制混凝土,选择购买商品混凝土和预拌混凝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河道疏浚弃土沥水。项目不设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的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置。疏浚弃土在临时堆土场自然堆存将产生一定量的沥水,在临时堆土场构建排水沟,并设置集水沉淀池用于收集及处理弃土自然脱水产生的沥水,沥水通过处理后就近排入河道内。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施工设备在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在靠近居民点处的机械设备,根据设备的发声特点采取安装减震器及消声设施等有效降噪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应进行定期维修、养护,做好机械润滑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作业的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在运输路线的选择上要尽量避开敏感点。 4.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施工期项目固废污染源为生活垃圾、清障弃料、开挖土方、施工废弃物。河道清障产生的弃土(含砂石)交由政府部门综合利用,岸坡整治开挖土方就近堆置于河段外滩,全部回填使用;施工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防治措施。①设置生态警示牌,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或砍伐林木;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将拆除清理,并进行复垦绿化恢复原土地利用功能。②采用分段围堰抽水的方式施工,减少对水体生物的干扰活动;合理分配施工时间,不在鱼类等产卵季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妥善处置,把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③做好土石方平衡和调运利用,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弃渣量;开挖裸露边坡,采取苫盖措施,对堤防边坡及堤顶恢复植被,改善和恢复生态景观。④剥离表土堆放在规划的临时表土堆场内,完工后临时堆土场须进行植被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