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步仙镇非金属废料建筑垃圾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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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请同步电话告知我局。

  联系电话:0730-7663018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县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D05号窗口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步仙镇非金属废料建筑垃圾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步仙镇安山村胡兴片坳头组

建设单位

岳阳县步仙镇安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仕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单位拟投资500万元在岳阳县步仙镇安山村胡兴片坳头组建设“步仙镇非金属废料建筑垃圾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项目以建筑垃圾为原料,经投料、破碎、磁选、筛分、水洗等生产工序生产机制砂,年处理建筑垃圾40万吨。采用湿法破碎工艺,筛分后的产品分为20-31.5mm碎石、10-20mm碎石、3.75-10mm碎石、0-3.75mm回填土(含砂量低于30%)、0-3.75mm碎石(含砂量高于30%),仅筛分出0-3.75mm碎石(含砂量高于30%)进入洗砂工序,其它产品直接外售,不进入洗砂工序。项目所用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等。本次环评不包括修建进场道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用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肥。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设置围挡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影响。建筑垃圾须依法依规综合利用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地方堆存,严禁乱堆乱倒。

2.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工序设置喷淋降尘措施;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生产工艺;生产及贮存场地均为封闭式,并定期洒水降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进行冲洗车辆并对道路洒水降尘。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限值。

3.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产工艺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全部综合利用。

4.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 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洗车沉淀池含油沉渣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规范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贮存,废铁渣统一收集后外售;泥饼收集暂存后外售水泥厂、砖厂、瓷砖厂等作为原料。

6.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加强管理,设环保机构及责任人员,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与区域应急预案实现联动机制,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7. 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及“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