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坚磊矿石粉厂年产2万吨长石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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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过来信提出听证申请的,请同步电话告知我局。

  联系电话:0730-7663018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室(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年产2万吨长石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杨林街镇王安村

建设单位

岳阳县坚磊矿石粉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京帝环保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公司位于岳阳县杨林街镇王安村兰田片1组,总占地面积为3333.3m²,租赁原兰田砂矿长石粉厂已建厂房,建设一条长石粉加工生产线。项目以长石矿为原料,经进料、破碎、磨粉、磁选等工序生产长石粉,生产规模为年产长石粉2万吨,项目不涉及洗矿工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一套密闭管道收集、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进料、破碎、装卸及堆场等场地采取定期清扫、洒水抑尘的防尘措施;采用封闭式斗车运输物料及成品,进出车辆清洗,且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减少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2.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全部综合利用。项目地面冲洗废水与洗车废水一起通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3.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 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收集的粉尘、含铁杂质、沉淀沉渣统一收集暂存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5.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加强管理,加强各类生产设备的检修、保养及人员培训,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