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监〔2015〕5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暗访组督查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安监站,各烟花爆竹企业:
3-4上午,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暗访组在暗访岳阳县巴陵烟花爆竹厂时,发现该厂未经复产验收擅自开工生产,当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暂扣岳阳县巴陵烟花爆竹厂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吊证;
2.对鹿角镇人民政府提出严肃批评,对岳阳县巴陵烟花爆竹厂进行严肃处理;
3.省人民政府对岳阳县巴陵烟花爆竹厂未经复产验收擅自开工生产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各乡镇安监站严格执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湘安办明电[2015]10号)文件要求,按照岳县安监[2015]4号文件通知,落实到位。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未经复产验收,不得擅自开工生产,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此文件请各乡镇安监站送达至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