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监〔2015〕12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5-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安监站:
《2015-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乡镇、园区对照县局计划要求,认真制定本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将市、县两级检查以外的所有企业纳入计划执法范畴。
二、县安监局已经列入-度行政检查计划对象的,各乡镇、园区不再将其纳入,但在制定本级机关2015-度行政检查计划时,须根据县安监局列入行政检查对象名单,按照全覆盖又不重复的要求进行有机衔接。
三、请各乡镇、园区于2015-4-15前,将乡镇、园区列入2015-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分类汇总上报县安监局法规股。联系电话:0730-7624370。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4-7
2015-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及省局、市局2015-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有关要求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2015-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计划执法,划定职责边线、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促进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地方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安全管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与职业病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根据省局、市局-度计划安排和县局实际,县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县局-度行政检查计划,主要负责监管行业(领域)中驻岳中央、省属、市直属企业以及其他部分重点企业(列入、市局行政检查计划名单的企业除外)等共38家企业的行政检查;
二是对乡镇(工业园区)行政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共抽查乡镇(工业园区)检查对象的企业48家以上;
三是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2015-度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主要根据县局授权,负责对县直重点行业监管机关和委托乡镇(工业园区)行政执法进行监察督导检查。
上述三个具体计划附后。
三、计划执行
县局行政检查计划和对乡镇(工业园区)行政检查对象的抽查计划由县局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监管股、烟花爆竹监管股、行业监管股(职业健康股)按照监管行业(领域)的责任分工分别负责执行;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由县局执法队负责执行。
上述有关股、队应统筹处理好行政检查与其他常工作的关系,做好计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上下计划的对接,并将-度计划任务分解到-、到人,分解计划于3-底前送法规股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局党组加强对计划执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计划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保障条件。各分管领导要及时审核-计划检查方案,-计划检查方案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有关股、队不得执行。
(二)提升能力。继续做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行政检查行为的业务学习,利用案卷评查、计划执法检查及-度行政执法质量考核等契机,加强依法行政的业务学习,确保执法质量。
(三)强化责任。有关股、队要认真履行检查责任,凡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依法追究监督检查人员责任;对发生事故需要追究行政检查责任的,依法予以追究。
(四)严格考核。县局法规股每-7-和11-对计划执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对各股队、监督检查人员-度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必须恪守下列要求:
(一)根据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各有关股、队每-制定检查、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要按照“五步工作法”的程序步骤开展行政检查,保障依法行政。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中介服务、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一并依法及时进行查处。
(二)要强化基础工作,做好每次检查的检查记录,并按“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把有关信息录入“涉危企业信息数据库”。对所需采取的现场处置、限期改正、行政强制措施的,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要符合总局、省局和市局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要严格执行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进行整改复查。
(三)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应当立案查处的,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不属于县局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及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经分管负责人审批后制作《案件移送书》,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有权管辖的部门,并登记备查;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制作《移送案件决定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连同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严禁越权管辖或以罚代刑。
(四)严格遵守省局“二十三条规定”和市局、县局有关廉洁执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恪尽职守、文明执法、廉洁行政,以确保安全生产为目标,始终做到行政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努力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
1.列入市局2015-行政检查计划的企业名单
2.2015-度岳阳县安监局行政检查计划
3.2015-度县安监局对乡镇(工业园区)行政检查对象抽查计划
4.2015-度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
附件1
列入市局2015-行政检查计划的企业名单
(共7家)
一、非煤矿山企业(2家)
岳阳市铭基矿业有限公司胜天采石场
岳阳县宝丰矿业有限公司松溪村板岩矿
二、烟花爆竹企业(3家)
岳阳县大同花炮厂
岳阳县吉福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岳阳县巴陵烟花爆竹厂
三、行业监管企业(2家)
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附件2
2015-度岳阳县安监局机关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县局主要负责监管行业(领域)中驻岳中央、省属、市属、县直属企业以及其他部分重点企业(列入省局、市局行政检查计划名单的企业除外)等38家企业的行政检查,并自今-开始五-内保持不变。
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监管股(14家):岳阳富和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广一气体有限公司、岳阳县三一一加油站、岳阳县铁山加油城、岳阳县熊市农机加油站、岳阳县六合加油站、岳阳县华江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岳阳县长宏加油站、中石化岳阳县富荣加油站、中石油岳阳县高桥加油站、中海油岳阳县海岳加油站、岳阳兴长石化荆州加油站、岳阳县麻塘大坳采石场、岳阳县小沅采石场。
烟花爆竹监管股(11家):湖南汇天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岳阳县华福烟花鞭炮厂、岳阳县公田佳富烟花鞭炮厂、岳阳县-田烟花鞭炮厂、岳阳县金泰烟花爆竹厂、岳阳县群声出口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岳阳县翅翔烟花鞭炮厂、岳阳县毛田烟花鞭炮厂、岳阳市湘北烟花爆竹原材料有限公司、岳阳县鸿顺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岳阳县吉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行业监管(职业健康)股(13家):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湖南金诺包装纸业有限公司、芭蕉扇业、骆驼饲料、金博机床、福泰数码、椰星饮料、百森陶瓷、天欣陶瓷、岳阳大力神电磁机械有限公司、岳阳中湘能源有限公司、金健米业、黄沙街茶场。
二、检查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频次
对纳入本级-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对象,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行政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每-应有1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非高危工贸企业每-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每-应不少于2次,非煤矿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单位每-应2-4次。职业安全健康对用人单位每-进行2次行政检查,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频次按有关行业企业检查频次标准执行。
附件3
2015-度岳阳县安监局对乡镇
(工业园区)监督检查对象抽查计划
一、抽查地区、数量与方式
县局对乡镇(工业园区)纳入本-度行政检查计划对象抽查48家以上;抽查以随机暗访暗查为主,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直下基层、直插生产经营单位现场的方式进行。抽查重点地区和企业数量如下:
(一)非煤危化监管股暗访抽查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25 家以上:对每个乡镇抽查企业不少于1家,并对新开镇、公田镇等重点乡镇进行重点抽查。
(二)烟花爆竹监管股暗访抽查烟花爆竹企业8家以上:对公田镇、筻口镇等乡镇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三)行业监管股暗访抽查冶金等八大行业企业15家以上:对城关镇、麻塘镇、新开镇、工业园等乡镇的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二、抽查重点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经济政策情况,执行安全管理“四到位”情况;落实《湖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湖南省小型露天采石场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小型采石场“一面墙”整治情况;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情况;依法整顿工作实施情况。
危险化学品:组织对事故易发企业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检查,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管理“四到位”情况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及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等落实情况。
烟花爆竹: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经济政策情况,执行安全管理“四到位”情况;2.落实《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的情况;3.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自查自报情况;4. “四超二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擅自改变工艺流程)情况;5. 非法组织生产经营行为。
行业监管: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餐饮场所燃气管理、粉爆场所、煤气区域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
职业安全健康: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
三、处理方式
对在随机暗访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应立案查处的,各股室在随机暗访暗查结束后经分管负责人批准,由县局各业务股室进行查处,并向所属乡镇(工业园区)下达书面督办函,督促所属乡镇(工业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跟踪督促企业整改。
附件4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2015-度
执法监察督导工作计划
一、 执法监察对象
县本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执法监察重点内容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2015-度主要监察督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下列事项:
(一)乡镇(园区)依法建立行政检查、打非治违的协调机制,事故报告情况,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与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衔接情况;
(二)乡镇(园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的情况;
(三)各乡镇(园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监管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以及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及对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四)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部署的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交办的其他具体事项。
三、执法监察任务
2015-要开展4次(每个季度1次)专项执法监察督导活动,每个季度开展1次,其中至少组织对1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具体执法监察活动的组织实施,由执法监察队制定专门计划报县局批准。
四、执法监察方式、方法
执法监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是督促同级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执法活动。执法监察采取制定执法监察计划、撰写监察事项报告和提出执法监察建议方式进行。
五、执法监察结果的应用
执法监察结果作为县安委会对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执法监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向被监察单位反馈意见,提出处理建议;根据需要对突出问题组织媒体曝光;发现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专项监察报告抄报县委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