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岳阳县吉福星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非法生产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安监局   2016-05-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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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监〔2016〕27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岳阳县吉福星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非法生产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监站、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4-27上午,我局执法人员在暗访时,发现岳阳县吉福星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1-23已到期)组织13名员工在4栋1.3级工房内从事烟花组盆串引作业。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我局决定,对岳阳县吉福星烟花鞭炮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函告电力部门对该企业停止供电;并将该企业主要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5,县公安局通过取证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赵刚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3的决定,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以上违法现象,性质极其恶劣, 反映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充分暴露出企业现场管理混乱,存在生产企业负责人为追求效益,漠视法律的现象,充分说明我们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深刻吸取教训,全面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要求如下:

(一)要清醒地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今-来,各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特别是“3·19”京港澳高速湖南汨罗大荆路段爆炸事故以来,省、市、县主要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批示指示,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领导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二)严格执行许可证到期企业全面停产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岳县安监〔2016〕13号)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企业必须实施无条件停产,严格落实关门落锁、停药、撤离生产工作人员等相关制度;要做好停产期间值班守护和整改期间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安全巡防,防止雷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各乡镇要落实责任,监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坚决停产到位。严防企业非法组织生产,加强企业停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三)要切实加强常安全监管。各乡镇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常监管,要指派专人驻厂监管,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非法生产行为。

(四)强化停产期间责任追究。近期县安委会将会同县监察局、县督查室、县问责办对各乡镇驻厂监管情况,停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暗访,并启动事前问责。

此通知,请各乡镇安监站送达至属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