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度执法监察督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6-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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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监〔2016〕28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度执法监察督导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工业园区安监站,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2016-度执法监察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5-9

2016-度执法监察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6-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岳县安监〔2016〕18号)的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监察对象

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

二、执法监察重点内容

1. 乡镇和工业园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8号)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的情况。

2. 乡镇、工业园区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和计划执法工作情况。

3. 乡镇、工业园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4. 辖区内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5. 县安监局交办督促落实上级其他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根据需要安排的其他具体事项。

三、执法监察任务

对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察,其中荣家湾镇、筻口镇、新墙镇、新开乡、公田镇等乡镇不少于2次,毛田镇、步仙镇、张谷英镇、柏祥镇、黄沙街镇、中洲乡、长湖乡、-田镇、杨林乡、工业园区不少于1次;对纳入本-度计划执法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有色、冶金等行业领域的生产企业,各不少于2家企业;

四、执法监察工作方式及要求

(一)执法监察以随机暗访暗查为主,严格依照《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检查暂行办法》规定的“四不两直”方式进行。

(二)执法大队将对照《执法监察督导表》,认真查找问题,并及时反馈执法监察意见,定期向全县通报执法监察情况。

(三)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特别要注重平时做好相关制度的制定、台账的建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四)执法监察工作将以定期通报的情况为依据,纳入-终目标管理考核。

附:执法监察督导表

附件:

执法监察督导表

监察督导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方式 检查结果
1、乡镇、工业园区 1.乡镇(工业园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2.乡镇(工业园区)执法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 3.乡镇(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文书、台账是否齐全、规范; 4.乡镇(工业园区)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后是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 乡镇(工业园区)发现不在委托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后,向具有管辖权的部门的移送情况; 6.每-收集企业隐患自查自纠报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档)情况; 7.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是否到位。 查看文件、执法文书、台账  
2、企业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对照县、乡执法计划查看计划执法落实情况(查门卫登记情况,查文书交接情况); 3.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企业每-隐患自查自纠报表(纸质版和电子档)情况; 4.是否存在执法检查未下达相关文书的情况。 现场查看执法文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