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安监〔2017〕7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转发《岳阳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低温雨雪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
通 知
各相关乡镇安监站、各烟花爆竹企业:
现将《岳阳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低温雨雪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16
岳市安监函〔2017〕4号
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低温雨雪
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
当前正值岁末-初烟花爆竹产销两旺的关键时期,一些地方和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意愿强烈,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现象突出,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极易引发烟花爆竹事故,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天气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2017-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安办明电〔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烟花爆竹企业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低温雨雪天气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监管执法,认真组织开展以防“三违”,反“三超一改”、违规违法经营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要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存在重大隐患或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要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并对存在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建立检查档案。对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或屡次违规的企业,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严格执行低温雨雪天气烟花爆竹停产制度。由于低温雨雪天气反复无常,极易引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12)10.1.7.4条规定,从2017-1-21至2-11,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原则上实行停产整顿,请各县市区安监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抓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低温雨雪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库区安全检查。停产前,各企业要对重点库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成品库区、药物总库区和涉药半成品中转库的常检查,防止低温雨雪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对库区防静电、排水设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库区边坡有塌方危险的,要转移库内危险物品,特别是关闭退出企业拆除工房、清理余废药物时必须严格按章按规定处理,做到预案周全、组织严密,确保安全。
(二)加强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重点检查储存仓库的安全设施和库房堆码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储存仓库的产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分级、分库存放,有无超量存放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并使用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有无购销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或者含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产品问题;是否向非法经营点供货;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完备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三)要严格落实留守值班制度。烟花爆竹企业应妥善保存或处置库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药物,加强留守值班和安全保卫巡逻,张贴值班表,明确每带班负责人,严防烟花爆竹成品、黑火药、烟火药等危险物品丢失、被盗,确保低温雨雪天气烟花爆竹企业的绝对安全。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