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段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问责情况的通报
来源:县安监局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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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委〔2017〕10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近段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问责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1-2421时8分,岳阳市城区中南大市场一家经营五金、交电、副食、农副产品和烟花爆竹的店面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岳阳经开区工委、管委会按《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湘办发电〔2014〕120号)相关精神,已先行免除宁灵春的岳阳经开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人)职务;免除黎为的中共通海路管理处工委书记职务;免除李石斗的中共通海路管理处工委副书记、通海路管理处主任职务。

2-7下午,省安委会督查组在娄底市督查时发现,娄底市娄星区新星路(沪昆高速娄底南)烟花爆竹经营一条街,百米范围内4家零售门店“下店上宅”、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销售烟花爆竹;娄底市经开区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娄湘公路沿线,数家烟花爆竹零售店无证经营,其中新龙烟花爆竹零售点销售违禁产品;娄底市鼎盛鑫鑫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大埠桥仓库区无人值守,外来人员和车辆可随意出入,甚至在库区内发现多处吸烟痕迹。省安委办督查组随即会同娄底市安委办现场约谈娄星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和万宝镇、大埠桥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通报督查问题,对娄星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娄星区、经开区立即组织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禁产品、撤销不符合经营安全条件的零售许可证照,依法从严追究违法经营者责任。目前,娄底市已对万宝镇、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和安监站长,及娄星区安监局、经开区工商分局分管负责人予以先期免职,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并追究万宝镇、大埠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和娄星区公安分局、经开区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

上述问责情况通报,请各乡镇、各部门组织传达,深刻吸取教训,认真组织实施烟花爆竹打非清缴行动,严防事故发生。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