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8-04-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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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办〔2018〕20号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塘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渡汛,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市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渡汛。经相关部门研判,今年受极端气候影响较大,我县防汛形势预计比往年更加严峻。各乡


镇(办事处)及非煤矿山企业务必认清当前非煤矿山安全渡汛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盲目乐观思想,把非煤矿山防汛渡汛作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主要工作,密切关注雨情信息,迅速进入备战状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切实抓好各项防汛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汛期责任,强化防汛措施。各乡镇(办事处)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防汛责任制,切实履行防汛责任,进一步强化防汛期间的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部门联动、灾害预警、应急响应、责任追究,确保企业安全渡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各乡镇(办事处)、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矿山企业防汛渡汛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并完善非煤矿山、尾矿库的各类人员防汛渡汛安全责任制。

二是各乡镇(办事处)要强化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发送灾害性预警预报信息,妥善应对突发情况,指导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在汛期前修订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演练效果。

三是要加强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水库禁采区及周边矿山打非治违、防洪和防治水工作。

四是对无主库要健全完善防汛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严防死守,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对已闭库的尾矿库,其监管职能移交属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并做好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管工作。

三、突出检查重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在汛前、汛中、汛后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一)露天矿山检查重点。要全面掌握矿区范围主要断层、裂隙等地质构造;对工业场地、采场、排土场周边截水沟、排水沟进行清理疏通,对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畅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而导致坍塌事故发生;作业面浮石、伞檐清理的情况;强化对高陡边坡的监测监控,对位于不稳定山体、危胁区域内的工业、办公和生活场所采取警戒、隔离、搬迁等安全措施的情况;在雷雨天气时,严禁爆破作业,防止诱发事故;强降雨期间停止生产运行,撤出人员和生产设备的情况。

(二)尾矿库检查重点。一查尾矿库主坝、副坝、挡水坝是否存在沉降、位移、滑塌、沼泽化、浸润线逸出等;二查尾矿库库区范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隐患;三查排洪(水)构筑物断面尺寸、入水口高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存在变形、位移、损毁、淤堵、过水不畅;四查已封堵的排洪构筑物是否跑浑、漏砂;五查尾砂输送、尾矿水处理系统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六查尾矿库上游水库、尾矿库的安全状况;七查回采(整治)尾矿库防汛渡汛设施运行情况等。

四、加强值班巡查,扎实做好防汛调度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总结分析各阶段的非煤矿山防汛情况,切实加强值班值守、检查巡查,做好交接记录,特别要加强停产停建矿山和尾矿库的无主库、停用库的检查巡查,暴雨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报送制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巡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请各乡镇(办事处)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并切实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县安委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防汛工作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对防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媒体曝光和事前问责。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