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2018-03-27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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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监〔2018〕27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麻塘办事处安监站,各园区安监股:

为了深入扎实推进我县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号)和《湖南省安监局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湘安监函〔2018〕21号)及《岳阳市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岳市安监函〔2018〕2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3月开始到10月底,在全县工贸企业继续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持续发力”的原则,深入排查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理等四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和隐患,加强对粉尘防爆企业集聚30人以上的危险作业场所的监管,以木粉尘涉爆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粉尘防爆危险场所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建构筑物: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2.除尘系统:(1)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3)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4)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5)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3.防火防爆:(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2)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3)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4.粉尘清理: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培训阶段(3月-5月)

市局将组织专家对安监人员和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我县也将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监管人员及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掌握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方法。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

粉尘涉爆企业根据以上重点内容并结合湖南省安监局2015年发布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的内容,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工作台账,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

(三)抽查阶段(8月)

各地可以采取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聘请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或有关专家,对各企业粉尘爆炸危险性进行更加准确甄别,切实摸清涉爆企业底数和爆炸危险度,并对粉尘涉爆企业对照以上重点为题及要求进行全面“体检”。

(四)验收阶段(9月-10月)

     9月,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乡镇、园区涉爆企业进行抽查。对各地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厌烦情绪,着力在夯实基础工作上下功夫,要突出问题导向,查找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措施,结合粉尘涉爆企业数量和行业分布,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提高整治的针对性。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通过“现场会诊、课堂教学、企业观摩、会议动员”四位一体的形式,开展示范性专题培训或案例剖析式执法检查,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技术人员的重点企业专项整治的能力水平,解决“不懂、不会、不重视”的问题。

(三)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着力在重点问题和隐患上下功夫。乡镇和园区要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定是否整改到位,如未整改到位的要报县安监局,进行立案查处。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