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县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十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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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办〔2021〕31号

关于印发《岳阳县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湖南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办制定了《岳阳县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岳阳县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十条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专班,由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荣旭东任第一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杨柏松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政工室主任彭永新任副组长。专班下设综合调度组、宣传发动组、督查督导组。工作专班以县安委办专文明确,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安委会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

二、落细落实“三管三必须”。按照“三管三必须”,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在各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建工作专班,结合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突出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三大重点,建立并实施定期调度、专题会商、挂图作战、督导检查、挂牌督办等工作措施,推动百日大会战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功能区落地落实。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按时向县工作专班报送百日大会战情况(突出问题、重大隐患、执法处罚、双重预防机制、举报查处数量、行刑衔接案件数量),县工作专班月度排名、通报。

三、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全面负责本辖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动手抓,建立工作专班,提出具体措施,深入宣传发动。各乡镇(办事处)结合三年行动攻坚,对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双重预防机制三大重点工作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开展挂图作战。各乡镇(办事处)常态化巡查督导,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严肃责任追究,推动百日大会战落地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工作专班建立“每周一调度一简报、每月一讲评一通报”工作机制,即:每周调度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各功能区、各企业百日大会战情况,印发《百日大会战工作简报》,在全县推介经验做法,通报突出问题;每月召开专题会,对各乡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百日大会战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并在全县通报。

五、强力开展打非治违。强化政府的“打非”主体责任,推动“打非办”实体化运作。严格落实“打非治违”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乡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功能区突出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消防、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力“打非治违”,落实“行刑衔接”。县安委办对各乡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功能区“打非治违”工作月度排名、通报。

六、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ー)》,推动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和功能区安全监管与执法同行、与专家同行、与媒体同行,落实“行刑衔接”,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结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讲评和三年行动工作开展,定期不定期通报推进工作。

七、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园区等功能区全面摸排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本功能区高危企业底数,建立台账,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倒排任务、拉条挂账,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各企业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落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选树2-3家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实现本乡镇、本行业领域、本功能区高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全覆盖。

八、加强正面宣传和與论监督。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其他宣传阵地,做好群众发动、社会监督工作,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围绕百日大会战,推介推进落实好“五个一”工作措施,即在“岳阳应急管理”公众号推介每天工作动态;在岳阳电视台推介每周工作报道;在《岳阳日报》专栏每旬推介集中曝光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县安委办每月举行一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集中兑现;在县级主流媒体集中公布一批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通过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形成大抓安全生产氛围。

九、强化一线检查督导。百日大会战期间,县工作专班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坚持“四不两直”,践行“一线工作法”,每周选取部分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门单位、重点企业进行一次明查暗访,每月进行一次集中通报,发现突出问题随时反馈、督办、通报。

十、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百日大会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加大考核权重。百日大会战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相关规定,一律提级调查,从严追责问责,并取消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先评优。必要时,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