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县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3-01-1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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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安办〔2023〕1号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县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室息和“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县安委会决策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开展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现将《岳阳县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7日


岳阳县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岁未年初、冬春季节,用火用电用气进入高峰,历来是火灾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高发多发期。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系列典型事故数训,切实强化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一氧化碳中毒窒息和“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两手抓”,生产安全事故与非安全生产事故“两手防”,根据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判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的特点规律,深入推进全县乡镇安全防范“敲门行动”,做到“七进七查七防七宣传”,制定落实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织密织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打通安全防范“最后一公里”,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室息、小火亡人等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向好。

二、整治措施

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覆盖排查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结合全县潜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排查用电用火用气各类安全隐患。部门、属地乡镇要联动,全面排查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住建、城管、消防、电力、市场监管等分行业领域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开展专业化排查,属地乡镇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排查,不留盲区死角;乡镇、机关要并网,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落实机关院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本机关、院落住宅小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报属地乡镇,乡镇高效统筹;园区企业要见底,园区管委会要担当履责,切实加强对园内企业安全管理,督促所有企业、在建工地立即开展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特别加强员工安全管理和8小时外的安全教育提醒,实现由个体到企业的整体安全;排查项目要周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排查要结合实际周密制定方案,推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用火用电用气项目排查到边见底,不留遗漏。

(二)突出重点管控到位。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对排查出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安全风险较大、难以彻底整治的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风险演变为事故。落实重点部位管控,突出老旧居民住宅小区、出租房屋、“多合一”场所、园区企业、项目工地、养老机构、福利机构、医疗机构、仓储场所(快递、物流)及其他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等事故易发多发场所,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重点行为管控,紧盯冬春季节烤火取暖、洗澡、熏烤腊肉、燃放烟花爆竹、农祀用火等易导致用火用电用气事故的行为,针对性落实排查巡查、宣传提醒等管控措施;落实重点人群管控,切实加强对重点户(低保户、散养五保户、残疾户、孤宴老人、留守儿童)看护,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安排专人结对帮扶,确保重点户安全。

(三)多措并举宣传到位。一是乡镇(办事处)、村(社区)要扎实开展“敲门行动”,突出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电取暖器、热水器、电热毯等)及产品安装不达标、烧煤(炭)取暖、熏烤腊制品等,采取“七进七查七防七宣传”等方式,并将《致全县居民群众的一封信》送到千家万户,真正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扫楼”行动,重点抓好机关院落住宅小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落实专人逐户上门开展提醒、宣传,并将安全隐患情况报属地政府。三是全县所有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用火用电用气全员安全教育,特别加强外包服务企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严防漏管失控。四是采取“现代+传统”方式,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冬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宣传,乡、村两级要利用应急广播村村响、流动宣传车、喇叭等,加大宣传频次,提升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四)打非治违联动到位。对非法违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行为露头就打,突出燃气具、取暖设备、成品油、醇基燃料、丙烷气、烟花爆竹、电动车等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小火亡人”事故的重点领域,着眼于产、销、用全链条、全过程、全环节,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公安交警、应急、城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部门高效协同、形成合力,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五)共建共治落实到位。坚持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两手抓”,通过微信工作群、“五级联动”系统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推动各辖区对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实行网格化管理。各乡镇、村(社区)要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提示提醒群众在使用炭火(包括环保炭、机制炭)取暖和熏制腊制品过程中做好防火与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各村(社区)重点户(低保户、散养五保、残疾人户)由村民小组长上一次门进行提醒,落实结对帮扶,推动公民自我防范责任落实,筑牢人民防线。

(六)从严从实督导到位。县安委办将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相关成员单位部门成立督查组,即日起下沉到乡、村一线,对各属地乡镇、行业部门专项整治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暗访督导,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到位进行通报、约谈;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生“小火亡人”或一氧化碳中毒空息亡人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城检查督导,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乡镇政府(含园区、管理处、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是辖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的突出问题。负责辖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组织发动村组(社区)开展“敲门行动”和宣传教育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落实直管行业领域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安委办职能,牵头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属地和部门单位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住建部门负责加强建设工地及出租房屋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监管,督促行业单位尤其是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杜绝漏管失控。

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单位安排技术力深入服务对象(居民用户)开展技术检查服务,指导有关单位和个人用户安全用气;严厉打击无证、非法液化气经营点。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和防范流通领域的不合格燃气用具、电取暖器具等进入市场,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电炉具、燃气灶(炉)具和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对有关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支持和服务,依法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消防事故救援工作。

教体、民政、文旅广电、卫健、农业农村负责促本行业、监管单位(企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室息知识的安全宣教工作。

工信、商务、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摸清分管领域内厂房、物流仓储场所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分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查处相关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县直单位、央省驻县及县属重点企业牵头做好所属单位和分管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县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潜在风险隐患排查“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配备,及时周密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各乡镇安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树牢“生产安全、公共安全两手抓”的理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有效性措施,扎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责任纵向分解落实到村(居委会),横向分解落实到部门站所,落实到岗到人;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督促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既全面做好本企业用火用首电用气安全防范,又切实加强外包单位、人员安全管理,真正实现以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公民自我防范责任落地。

(三)强化经验总结。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及时归纳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并明确专人及时将工作情况、经验做法报送至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建立专报,定期通报各乡镇、行业部门工作进展,推介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

联系人:王宇飞,联系电话:0730-7627152;电子邮箱:yyxaqscwyh@163.com。

附件

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十个一”宣传措施

1.安排乡镇、村组干部入户,进行一次隐患摸排和口头安全提醒。对排查出的烧碳取暖户及存在隐患的住户,各乡镇安委办要建立台账。

2.结合实际,每家每户张贴一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科普须知,对独居的不识字且有视听障碍者,要安排专人提醒明确提醒责任人。

3.从即日起至元宵节,加大“村村响”播报频次,在保证全天高频播报的前提下,固定每晚8点前后(根据当地群众休息习惯适当调整)新增一次警示播告。要对各类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案例深入分析,开展警示宣传。

4.以乡镇为单位,宣传车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宣传提醒。

5.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下沉到户,开展“敲门行动”,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警示教育、提示性宣传。

6.巡防队以手持扩音喇叭或鸣铜锣方式,每天至少一次提醒。

7.各村(社区)重点户(低保户、散养五保户、残疾人户)由村民小组长上一次门进行提醒;深夜亮灯户落实邻里互助提醒机制。

8.网格、村(社区)组微信、Q0群每天至少一次信息提醒。

9.县融媒体中心在黄金时间每天一轮飞字提醒。

10.县融媒中心等平台(含网站、公众账号、小程序等)开展一轮集中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