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要求,特公布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2020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立足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考核制度,优化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3条,其中:预算公开文件3条、应急管理20条、安全执法7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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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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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5 |
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 |
-3 |
1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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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5 |
-52 |
7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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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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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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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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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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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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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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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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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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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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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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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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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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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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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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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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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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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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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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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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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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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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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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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三是网上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2021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加快政务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间,增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更新频率,加快信息更新速度。
(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信息编制水平。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做到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
(四)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及时将安全生产执法、不良记录、救灾资金发放、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在网上公布。
(五)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向社会发布雨情、汛情、旱情、低温冰冻天气情况等灾害信息,公开地质灾害点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