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湘移函[2016]14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来源:县移民局   2018-05-2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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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移发[2018] 6号                  签发人:姜宏毅

关于落实湘移函[2016]145号文件精神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6年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两女户特殊困难家庭医疗补助工作的通知》(湘移函[2016]145号)文件,严格执行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切实做好我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补贴后,个人家庭仍有困难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特殊困难移民中的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家庭进行补助,并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如下几点要求:

1、享受补助对象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家庭;

2、家庭确实困难(仅指残疾户、低保户、贫困户及遭遇重大灾害和疾病的家庭);

3、补助标准为:报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认定可报费用的10%,每个家庭当年度报销累计上限不超过4000元(以移民直补存折分户为准);

4、提供住院结算单和农合报帐单复印件;

5、各乡镇要严格把关,如有违纪,报县“雁过拔毛”领导小组查处。

6、本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岳阳县移民局

二O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岳阳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两女户特殊困难家庭医疗补助

申  请  表

户主

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

人口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与户主关系

移民直补帐号

诊治及补助

情况

乡镇计生部门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计生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移民局审批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