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移发〔2018〕2号 签发人:姜宏毅
关于对移民中独生子女家庭在宅基地审批中实施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麻塘办事处:
为了认真落实国办发[2006]17号文件精神,真正做到为移民所想,急移民所需,解移民所难,在为移民解决切身困难的同时,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移民中独生子女家庭可以在宅基地审批中按照增加1人标准上报宅基地。
请各乡镇、麻塘办事处移民办在独生子女家庭申报宅基地时,做好与当地国土部门的协调工作,尽力做到能以增加1人的标准审批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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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移民局
2018年4月4日
抄送:岳阳市水务局 岳阳县卫计局
岳阳县移民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