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移发[2018]4号 签发人:姜宏毅
关于转发湘移发[2017]18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严格执行国家、省计划生育政策,切实做好我县移民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现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奖励及扶助工作的通知》(湘移发[2017]18号),经局党组研究,现就做好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两女户的奖励及扶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2018年考上全日制普遍高中的移民独生子女户困难家庭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困难家庭的子女,在高中三年的学习阶段予以适当扶助,扶助标准为每年每人1000元。
二、在实施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第三批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中,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特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家庭)优先安排,并分别按增加1人或增加半人的标准发放建房补助费。
三、2018年继续执行《关于在全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开展“关爱计生特困家庭行动”的通知》(湘移发[2015]21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体中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移民家庭,每年每户扶助1000元。
四、2018年继续执行《关于做好2016年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特殊困难家庭医疗补助工作》的通知(湘移函[2013]145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财政补贴后,个人缴费部分仍有困难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特殊贫困移民中的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家庭(特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家庭),视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补助,报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认定可报费用的10%,每个家庭当年度报销累计上限不超过4000元。
五、2018年继续执行《关于对2016年度考上全日制大学的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家庭困难家庭给予奖励》的通知(湘移函[2016]130号)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考上全日制大学的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两女户家庭困难家庭的子女,按一本3000元,二本2600元,三本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请各乡镇、办事处认真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移民子女或家庭都能享受到移民优惠政策。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岳阳县移民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