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为加快推动《政策措施》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
202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0〕38号),这是我省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招商引资支持政策,旨在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三年来,共组织开展了三次政策申报和兑现,得到了市州、区县以及企业的高度认可。
新形势下,为加快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招商引资工作需要努力争取做更大贡献。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外资工作有新的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推动外商投资标志性项目、开展国际合作示范园区建设、大力实施湘商回归等。二是招商引资方式和重点发生变化,需要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政策实施效益,推动以奖补政策吸引客商投资的钓鱼式招商模式向以搭建平台汇聚核心要素资源、打造良好产业生态来引导企业入驻的平台招商模式转变。三是需要加强对基层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引导,更加关注招商项目实施效益,进一步优化政策申报兑现程序,提升企业享受政策支持的便利度。
二、主要修改内容
为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招商引资的新趋势新变化新要求,在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政策延续性的前提下,对原有的支持方向和支持内容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政策措施》第1条“支持招大引强”,不再专门强调对三类500强、行业龙头企业的支持,改为只要项目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均可享受支持。同时,根据央企对接工作要求,增加了对央企落户湖南的支持。原政策文件的第1条,支持总部经济不再单独列项,相关内容融入新政策的第1条“支持招大引强”及第3条“支持高质量项目”。
2.《政策措施》第2条“支持园区国际合作”,此条是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增的内容,主要是支持打造招引外资的集聚平台,推动园区国际化发展。
3.《政策措施》第3条“支持高质量项目”,除支持三类500强总部项目外,对原政策第1条、第3条、第4条进行了整合吸收,对经认定的标志性外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给予支持。
4.《政策措施》第4条“支持产业链精准招商”,调整了原政策第3条“吸引企业抱团转移”的标题,对支持事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对投资额的限制,改为根据投资企业数量、投资总额及效益情况对园区进行支持。
5.《政策措施》第5条“支持园区提质升级”,此条为新增内容,主要对园区在全国排名升级、省级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园区以及建设智慧园区等给予支持,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园区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政策措施》第6条“支持湘商回归”,此条为新增内容,主要鼓励支持地方开展湘商回归工作。
7.《政策措施》第7条“鼓励更大力度利用外资”,此条是根据原政策第5条,结合新要求拟定,主要是新增了对开展QFLP试点等利用外资新模式探索的支持。
8.《政策措施》第8、9、10条分别是“加大重点项目服务保障”、“创新招商方式”、“持续优化投资环境”,这是在原政策第7、8、9、10条基础上进行的整合调整,新增了圆桌会议制度、外资项目工作专班、基金招商等方面的内容。
三、主要创新
1.更加关注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效益。《政策措施》中,对招商引资的项目支持不再只考虑项目规模和金额,增加了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考量,强调了对招商引资项目效益的评价和对招商引资平台的支持,如支持高质量项目和支持园区国际合作等。
2.更加关注招商引资的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政策措施》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增加了对湘商回归、央企对接的有关内容,加大了对吸引外资的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推进落实。
3.更加关注招商引资的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中,一是加大了对园区的支持,既整治园区招商引资乱象,也引导园区发展提质升级,特别是推动园区国际化发展;二是加大了对地方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的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围绕优势特色产业链招商展开工作;三是鼓励支持市州园区境外招商、设立境外离岸招商工作站,以及通过基金招商、委托招商、专业机构招商、以商招商等新方式提升招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