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岳阳县台创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本报告全文在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岳阳县台创园办公室联系(地址:岳阳县黄沙街镇镇苍坪村,邮编:414100,电话:0730-3215333。
1、概述
2020年,园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1)发展瓶颈实现突破。一直以来,台创园面临两大瓶颈制约。一是台创园核心区位于东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受环评政策影响,核心区项目引进、基础建设受到严重限制,核心区发展举步维艰。二是污水处理厂由于排污口设置未批复以及企业少、污水处理量少等原因,园区污水处理系统不能运行,企业引不进,并被纳入省、市问题整改清单。为破解难题,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政策契机,全力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接,多次争取县领导向省市部门汇报和请省市环保专家亲临调研指导,通过多方对接申报,核心区及周边部分地区调规已成功纳入自然资源部门调规范畴,并上报至国家林草局,有望近期获得批准调规;同时,省市环保专家建议的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优化排污口设计方案来化解污水处理设施不能运行的问题,也已经进入设备调试运行阶段,两大瓶颈制约有望一举破解,解决了企业禁入、基础建设和污水处理等发展问题。同时,园区乘势而上,全力争取项目。目前正在上级审批的项目有两个。一是今年有望获评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二是争取省委台办和农业农村厅的重视,将台创园现代农业产业纳入“湖南省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一区三园”规划,有望争取。园区还科学编制了“十四五”项目,规划建设黄茶、油茶的生产、加工基地,畜禽定点屠宰基地,规划建设台湾农业创业示范基地。
(2)发展平台得到提升。园区基础建设方面,争取华润燃气投入420万元建设入园天然气工程;全面更新了监控设备,实现监控无死角、全覆盖;协调周边群众将久拖未决的插花山地块纳入园区范围,并完成堪界定线工作。招商引进方面,台湾特色休闲观光农业园项目正在全力做好前期工作;对接了湖南一乡一品科技有限公司、沅江市芦香食用菌有限公司、挪威三文鱼加工项目考察团等项目;在示范区引进腾飞生态科技、钰富苗木(桑葚)种植合作社和湖南布丁智能科技落户。推进台商投入600多万元在公田扩大澳洲淡水龙虾养殖基地。推进投资4500万元的湘佳牧业5个基地等项目建设。推进投入200万元的台资新天地农业打造台湾农民示范基地。对台交流方面,成功举办了岳台两地青年融合发展论坛并被授予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充分利用涉台交流的各级组织和团体开展两地交流活动,接待台商台胞来园考察、交流达9批次73人次;组织赴福建、厦门台创园考察交流并撰写调研报告,积极参加了民革湖南省委关于台创园湘台农业合作基地的调研,扩大了园区影响力。
(3)大面工作守住了阵地。疫情防控方面,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和县防指要求,成立我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片包企”原则,落实人员排查、物质备用、检测消毒、环境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指令要求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有力、有序、有效做好了疫情防控工作。防汛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县防指要求强化防汛值班、险情应急处置等,透过精心组织,详细排查,确保园区防汛责任段费家湖大堤安全度汛。扶贫工作方面,对标对表政策抓落实,完成4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实现贫困户32人务工就业,安置弱劳力到公益岗位,帮助2户落实贴息贷款10万元发展种养殖业,帮助4户开展规模养殖,以合作社带贫困户方式带动6户19人发展产业,组织单位采购贫困户相关农产品4万余元,其中帮助贫困户刘春华消费扶贫农产品1万元,实现了对刘士奇村的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园区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1条。
(二)信息公开形式
互联网:通过“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园区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及“收入、支出、三公经费”等信息。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园区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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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461.1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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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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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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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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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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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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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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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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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改进情况: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接受上级领导的指示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推进和完善园区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县政务公开中心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各项园区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