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岳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台创园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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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岳阳县台创园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本报告全文在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岳阳县台创园办公室联系(地址:岳阳县黄沙街镇镇苍坪村,邮编:414100,电话:0730-3215333。

(一)概述

2021年,园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加强协调指导,狠抓督促落实,强化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1.发展瓶颈实现突破。一直以来,台创园面临两大瓶颈制约。一是台创园核心区位于东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受环评政策影响,核心区项目引进、基础建设受到严重限制,核心区发展举步维艰。二是污水处理厂由于排污口设置未批复以及企业少、污水处理量少等原因,园区污水处理系统不能运行,企业引不进,并被纳入省、市问题整改清单。为破解难题,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自然保护区调整的政策契机,全力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相关部门对接,多次争取县领导向省市部门汇报和请省市环保专家亲临调研指导,通过多方对接申报,核心区及周边部分地区调规已成功纳入自然资源部门调规范畴,并上报至国家林草局,有望近期获得批准调规;同时,省市环保专家建议的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优化排污口设计方案来化解污水处理设施不能运行的问题,也已经进入验收阶段,两大瓶颈制约有望一举破解,解决了企业禁入、基础建设和污水处理等发展问题。

2.发展平台得到提升。园区乘势而上,全力争取项目。一是成功创建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二是争取省委台办和农业农村厅的重视,将台创园现代农业产业纳入“湖南省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一区三园”规划;三是成功入选全国农村创业园区;四是推进台湾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投资近300万元,流转黄秀农耕文化园部分地块,引进台湾特色农产品示范种植,打造彰显台湾特色的农业示范园基地,目前已完成展示区玻璃大棚主体建设,后续工作正在推进。招商引进方面,今年引进台资企业湖南小布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台湾特色农业示范园基地,引进台资企业修身堂项目落户高新技术产业园,引进湖南颖水农业科技公司与邓谷红薯合作,发展红薯种植、加工产业。对台交流方面,台创园参与了接待全国台联第十八届台胞青年千人夏令营湖南分营活动、第十五届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会“岳阳会场”活动,共接待台商、台胞8批次、140多人。

3.大面工作守住了阵地。一是突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园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督查,定期组织消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应急演练,确保了园区一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加强环保治理。投入550多万元,完成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建设,并与第三方运营公司签订管理合同。目前,园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已启动运营,待完成相关验收后,将交与第三方管理。三是助力乡村振兴。落实后盾单位工作职责,以“五到五促”为抓手,协助月田镇黄岸村抓好饮水安全、医保收缴、厕所革命、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工作。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及时组织园区干部入户走访,安排专项资金,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四是抓实疫情防控。认真落实县防指要求,成立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片包企”原则,切实抓好人员排查、数据录入、跟踪管控等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和园区企业及时接种新冠疫苗,筑牢了坚固的疫情防控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园区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信息11条。

2.信息公开形式

互联网:通过“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园区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件。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园区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法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有时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改进情况: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接受上级领导的指示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推进和完善园区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

按县政务公开中心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其他各项园区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