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住房公积金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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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提取审批权限。将原由市中心负责统一审批的大修提取和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管理部,各管理部要严格按照各项业务规范进行审核和审批。

  二、完善提取审批流程。提取业务实行跨管理部通办,由缴存地所在管理部(窗口)审批的模式变更为由受理业务的管理部(窗口)进行审批。各负责审批的管理部(窗口)应加快业务审批进程,确保各项业务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各负责协助查询房源等相关信息的管理部(窗口)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查询结果。如果未在限定时间里办结业务造成红、黄牌的市中心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三、优化服务措施。客户在政务一体化平台提交的业务由市直分部(市中心驻政务中心窗口)凭政务一体化平台电子档案及截图办理业务,无须由客户在业务受理单上签名。

  四、严格缴存管理。缴存职工在办理退休提取时应与单位确认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已足额缴纳,如果尚未足额缴纳的应在足额缴纳后办理提取业务。管理部(窗口)前台综合柜员在受理此类业务时应及时提醒缴存职工知晓业务受理单上载明的相关事项。缴存职工在办理退休提取后要求重新开户办理补缴的一律不予允许。

  以上措施从202411日起开始实施。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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