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2018年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砂管局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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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岳县安委[2018]13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开展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为统领,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安全综合整治”为契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厉打击非法盗采,加大采砂工程船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采砂工程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砂石开采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砂石开采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东洞庭湖水域砂石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工作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健全各部门、砂石公司和采砂工程船的安全责任链。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

正式开采后组织对政府选定的有开采资质的采砂工程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加大对采砂工程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超量配载等违法行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县水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汇报。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大水上安全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切实强化采砂工程船安全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应急互救能力和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4.严格实行船舶集中停靠。

为加强东洞庭湖河道釆砂禁釆期管理工作,确保环境整治有序有效,保障通航安全,防范水上事故发生,我们对所有停靠在我县水域的采砂工程船划定了具体的停靠位置,每天定期不定期对集中停靠水域进行巡查,所有船只移动均需由我县砂管部门同意后方可。

5.严厉打击非法盗采。

县砂管办下设了东洞庭湖河道采砂执法一大队,其主要职责为打击非法采砂。出台了举报制度、巡查值守制度、办案制度等,明确规定了巡查值守工作纪律、出勤纪律、安全纪律及文明规范执法纪律,结合“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对非法盗采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至4月15日)

“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进行具体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把方案传达到所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至11月30日)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科学安排部署,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采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做好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的准备。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要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成效、工作经验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全面评估采砂工程船舶安全管理和采区水域监管现状,明确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落实长效管理的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水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的重视,领导小组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实施,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做好协调联络,提高工作效率。我局要积极做好与涉湖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联合行动,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对县政府组织的联合行动,我局将密切配合。

(三)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实效。本次水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财务部门要予以充分保障。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反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水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水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网络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水上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部门、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