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云南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苏省、上海市水利(水务)厅(局)、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持续深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三部合作机制,切实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长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1.公告采砂管理责任人。督促沿江各地明确省、市、县三级河长责任人、政府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采砂现场监管责任人、采砂执法责任人,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主汛期前,水利部网站公布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各级责任人名单。
2.压实采砂管理责任。结合巡江、执法监管等工作,加强对沿江地方采砂管理责任人及有关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指导督促沿江9省(市)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对采砂监管不力、管理秩序混乱、非法采砂问题突出的有关河湖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长江委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并督促地方河长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追责问责。
3.严格采运管理单管理。长江委、长航局指导督促沿江各地严格落实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实行砂石采运电子管理单,规范砂石开采、运输、过驳、上岸、装卸、堆存等环节砂石采运管理单管理使用,督促地方对到港运砂船舶、砂石装卸码头采运管理单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核查。
4.修改条例实施办法。水利部组织修改出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指导督促沿江各地严格执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5.强化三部执法合作。三部门指导督促沿江各地常态化开展非法采砂打击执法,对重大案件和“三无”采运砂船舶实行挂牌督办,指导地方在条件成熟区段建立基层执法合作点。三部派出机构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重点时段巡查监管,组织沿江各地开展“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联合执法检查,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严打态势,严防非法采砂反弹。
6.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开展长江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加强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管理使用为主线,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行为,着力规范河道采运砂管理。
7.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水利部推动建立皖苏、川滇省际边界河段采砂管理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跨省河段信息共享、联合打击。公安部指导沿江各地和长航公安机关强化长江“一线带三圈”警务协作机制,加大对省市交界水域动态管控力度。交通运输部加大跨省河段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砂石船舶。
8.推进信息化建设。水利部督促沿江各地加强采砂船舶停靠信息化监管,严禁采砂船舶非法移动。公安部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长江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布建前端感知设备,提升重点水域防控效能。
9.加强信息互通。三部派出机构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实现采砂许可、采运管理单、采运砂船舶航行监控、重点水域视频监控、涉砂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案件、疏浚砂综合利用等信息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