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县砂管局   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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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    

预  算  编  码           YYX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7年 7月 28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徐晓景

联络电话

15074021839

人员编制

82

实有人数

112

职能职责概述

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任务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夜间禁采等专项行动。

任力4:做好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施实后顺利推进。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全年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打击盗采,没收非法所得处置收入64.68万元;做好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施实后顺利推进。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473.65

333.85

1068.95

 

 

70.85

1、局机关

1473.65

333.85

1068.95

 

 

70.85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1473.65

1045.37

749.67

295.70

373.42

54.86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会议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9.97

5.27

4.7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743.07

743.07

 

 

1、局机关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任务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夜间禁采等专项行动。

任力4:做好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施实后顺利推进。

 

全年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打击盗采,没收非法所得处置收入64.68万元;做好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施实后顺利推进。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内容

绩效目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年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质量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100%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100%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财政供养人员变动率

100%

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0

≤0

<0

 

 

 

时效指标

打击非法采砂

全年监管

全年监管

 

 

 

成本指标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

1068.95万元

1068.95万元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防汛备料及尾堆清理,解决就业人员500人。

效益明显

效益明显

经济效益

没收非法所得64.68万元

效益明显

效益明显

生态效益

湿地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效益明显

效益明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比较满意

95%

95%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7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单  位

签  字

李天怀

局长

砂管局

 

许朝辉

副局长

砂管局

 

龚湘华

副局长

砂管局

 

刘庆福

副局长

砂管局

 

方正湘

副局长

砂管局

 

龚云松

副局长

砂管局

 

龚 超

办公室主任

砂管局

 

徐晓景

财计股股长

砂管局

 

汤  勤

会计

砂管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我局为正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直属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2)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办公室、砂政股、采砂管理一股、采砂管理二股、财计股、人事股、安监股、信息监控股等8个股室。

(3)人员编制

我局核定全额财政拨款编制82人,三性用工人员编制10人。

(4)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二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夜间禁采等专项行动;

(二)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0年砂管局整体支出共计1418.79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1045.3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49.67万元,公用经费295.7万元。项目支出373.42万元,我局为完成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经费、砂管办、砂石公司工作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涉砂矛盾协调及维稳经费、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东洞庭湖数字化监控平台建设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精准扶贫专项支出、新农村建设及防汛支出、食堂经费等方面。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1045.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749.67万元,公用支出295.70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合计9.97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5.27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4.7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0年砂管局项目支出373.42万元,主要用于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经费、砂管办、砂石公司工作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涉砂矛盾协调及维稳经费、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东洞庭湖数字化监控平台建设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精准扶贫专项支出、新农村建设及防汛支出、食堂经费等方面。

(三)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1)基本支出各项费用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如公务用车使用经费。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筹安排出差车辆,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杜绝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公务接待经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公务接待用餐原则上在机关食堂,遇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明确接待范畴,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实行定点接待。严格在公务接待限额内安排接待,不得突破限额。

(2)项目支出各项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3)我局制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日用品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重点工作强力推进。

1.打击非法采砂成效显著。我们坚持厉行法治、标本兼治,努力推动由乱入治、长治久安。加强巡查值守,明确规定了巡查值守工作纪律、出勤纪律、安全纪律及文明规范执法纪律。出台了举报制度、巡查值守制度、办案制度等。同时,运用数字化监管平台对东洞庭湖重点水域非法采砂行为的全天候精准在线实时24小时全面监测,用大数据守护东洞庭湖的生态安全。今年来,共组织巡查执法1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出航巡查600余次,车辆上堤巡查220余次,稽查过往运输船舶120余次,暂扣各类手续不齐,运输票据不符船舶19条次,交由水政大队及海事部门办理,补齐相关手续后再予以放行,目前还暂扣一条运输船在扁山水域。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砂案1起(7.3案),查处2艘涉案船只(改装小蜜蜂船湘长沙机0822号、运输船湘岳阳货1193号),控制涉案人员12人。目前,“7.3案”已刑拘4人,批捕1人,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中。

2.船舶集中停靠管理规范。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力推进采砂工程船集中停靠制度,加强对集中停靠点的日常巡查。目前,中洲南套、老港六门闸集中停靠点共停靠工程船48艘(吸砂泵24艘、链斗船23艘、洗砂船1艘)。砂管办坚持每天巡查,严密管理,严防停靠船只未经审批移动。船舶集中停靠点的管理情况每月按报表的形式向市水利局、砂管办汇报存档。

3.扫黑除恶和“洞庭清波”推进有序。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胜之年,也是“洞庭清波”行动的关键之年。一是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每名干部职工都填写了《个人自查自纠申报表》,并签订承诺书;发动群众,加强了线索摸排,进一步对东洞庭湖涉砂行业的乱象问题进行了排查和整治,确保了我县东洞庭湖水域砂石管理工作的良好秩序。二是对照《岳阳县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任务清单》涉及我局的问题,制定了《“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定期向县纪委党风室上报整改调试情况。目前,“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来,局党组继续健全了信访维稳工作机制,持续加大了矛盾处理力度,确保了全年无一例信访事件的发生。

4.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工作准备充分。为确保东洞庭湖水域航行安全,我局积极推动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项目的实施,目前,已初步编制完成《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实施方案》、《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江豚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已向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汇报,目前正在申请市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进展态势较好。

5.防汛抢险任务完成圆满。7月11日晚6时,接县防汛指挥部的通知,我县全面启动防汛二级响应,要求我局派出30人队伍,在县人武部集结待命。受领任务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迅速碰头并作出指示,成立县砂管局防汛抢险党员先锋队。7月13日0时起,局党组全体班子成员带领中层干部,全部投身到北闸段大堤巡堤值守工作当中,对所负责的堤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值守。在今年的防汛抢险工作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极高的政治觉悟,主动请战,充分发挥了“砂管人”不畏艰苦、勇上一线的公仆本色。

6.安全生产确保全年无事故。局党组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解,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了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做到了安全生产检查经常化、制度化。确保了全年无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履职尽责勇担当,守护一江碧水。

1.积极行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外防输入、内让反弹”的“后冠时期”,我局将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开展消杀防疫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为彻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2.重拳出击,持续加大对非法采砂行为的打击力度。打击非法采砂是“守护一江碧水”的重要环节。在全面禁采期间,打击非法采砂就是我们的主业主责,我局将持续利用先进的数字化监控平台,结合砂管办执法人员的巡查值守,形成人防、物防、技防联动的新方法,全天候不间断对所辖水域及重点水域进行监控,对一切非法采砂的行为予以最严厉的打击。同时,在下步的工作中,对查获的非法采砂案件,我局将采取一贯的向上级部门提请给与最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达到惩戒和震慑的作用,切实努力让盗采行为在东洞庭湖水域销声匿迹。

3.建立机制,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首先,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切实实打造风清气正的砂管队伍;其次,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彻底排查砂石行业涉黑涉恶问题;再者,建立长效机制,落实长治举措,确保黑恶势力在砂石行业无处可藏,以实际行动确保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良好秩序。

4.主动作为,推动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项目。一是要在项目的申报审批上积极作为,大力推进项目落地;二是要在项目的监管方案上主动作为,切实拿出可行的监管方案;三是要在项目的实施上有所作为,圆满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

5.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推进党建工作有效开展。局党组将在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不仅要将党建工作部署好,更要跟踪问效。局党组不仅自身要加强对党建知识的学习,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更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集思广益,研究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拓新思路、创新新方法,把2021年我局的党建工作抓长抓细抓实。

(三)我局制订了《党组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公务船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四、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经济效益:打击盗采没收非法所得64.68万元;做好金盆港尾堆清理整治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施实后顺利推进。

(二)社会效益:也解决就业人员500多人。

(三)环境效益:采砂可增加洞庭湖水容量,减缓湖面萎缩、干涸、陆地化。

(四)可持续影响效益:砂石资源价款60%以上用于水利建设,有利于改善防洪、航运和水生态环境。

王、存在的问题

1、东洞庭湖偷挖盗采的现象依然存在,需要持续加大力度进行整治,制定关于举报和打击盗采的奖励机制。

2、河道采砂涉及群体广,情况复杂,协调渔砂、苇砂、任务重、费用开支大。突发性事件开支难预测,执行年度预算难保证。

六、改进措施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对单位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二)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漏洞,减少不必要的额外支出和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