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县砂管局   2023-08-18 10:10
浏览量:1 | | | |


 

岳阳县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局   

  码:         426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3 621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联系人

徐晓景

联络电话

15074021839

人员编制

75

实有人数

97

职能职责概述

负责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任务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夜间禁采等专项行动;                                                           

任务4:做好下雁子洲尾堆治理和(2023-2027)年东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全年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全力做好采砂工程船集中停靠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水上联合稽查;以“守护好一江碧水”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了下雁子洲尾堆治理工作,尾堆治理工作圆满完成;采区规划初步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批复、省水利厅审查,已明确将我县胜利采区纳入可采区、新港采区纳入保留区并通过了省直各职能厅局进行前置审查目前正处于规划环评审查阶段。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年结转

公共财

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

收入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901.27

   44.85

 1204.72

1041.70

 

  610

1、局机关

 2901.27

   44.85

 1204.72

1041.70

 

  610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机构名称

支出合计

其中:

结余

基本支出

其中:

项目支出

当年结余

累计结余

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568.98

1615.83

933.49

682.34

953.15

287.44

332.29

1、局机关

2568.98

1615.83

933.49

682.34

953.15

287.44

332.2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三公经费

合计

其中: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维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因公出国费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2.93

2.93

 

 

 

1、局机关

2.93

2.93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机构名称

固定资产

合计

其中:

其他

在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

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870.99

870.99

 

 

1、局机关

870.99

870.99

 

 

2、二级机构1

 

 

 

 

3、二级机构2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

任务1: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                         任务2: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 

任务3: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夜间禁采等专项行动;   

任务4:做好下雁子洲尾堆治理和(2023-2027)年东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全年预算到位率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全力做好采砂工程船集中停靠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开展水上联合稽查;以“守护好一江碧水”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了下雁子洲尾堆治理工作,尾堆治理工作圆满完成;采区规划初步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批复、省水利厅审查,已明确将我县胜利采区纳入可采区、新港采区纳入保留区并通过了省直各职能厅局进行前置审查目前正处于规划环评审查阶段。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公务卡刷卡率

80%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数量指标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

“三公经费”变动率

≤0

时效指标

全年监管

100%

 

 

成本指标

投入管理资金2568.98万元

100%

 

 

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社会效益

解决涉湖群体就业,带动我县经济发展。

效果明显

经济效益

完成下雁子洲尾堆清理项目。

效果明显

生态效益

温地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效果明显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率95%以上。

95%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97

评价等次

优秀

四、评价人员

 

职务/职称

 

 

毛彬生

局长

砂管局

 

    方振湘

副局长

砂管局

 

龚湘华

副局长

砂管局

 

刘雷

副局长

砂管局

 

陈国均

办公室主任

砂管局

 

徐晓景

采砂管理一股股长

砂管局

 

汤勤

财计股副股长

砂管局

 

评价组组长(签字):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填报人(签名):  徐晓景                联系电话:15074021839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我局为正科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直属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东洞庭湖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东洞庭湖河道砂石开采权的有偿出让及采砂规划的监督实施;负责采区现场的生产、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和砂石开采量的监管工作;做好现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等工作。

2)内设机构

我局内设办公室、财计股、砂政股、人事股、安监股、信息监控股、采砂管理一股、采砂管理二股等股室。

3)人员编制

我局核定全额财政拨款编制75人,三性用工人员编制10人。

4)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全年预算申请到位和下达数量在95%以上,三公经费变动率≤0;二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夜间禁采等专项行动;四是做好下雁子洲尾堆治理和(2023-2027)年东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2砂管局整体支出共计2568.98万元,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1615.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933.49万元,公用经费682.34万元。项目支出953.15万元,我局为完成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各部门联合执法协调经费、砂管办、砂石公司工作经费、监管设备运行维护经费、涉砂矛盾协调及维稳经费、采砂工程船清理整治行动专项经费、东洞庭湖数字化监控平台建设经费、下雁子洲尾堆治理项目经费、采砂规划前期经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乡村振兴专项防汛支出、食堂经费等方面。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2年我局基本支出共计1615.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933.49万元,公用支出682.3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合计2.93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2.93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22县财政安排我项目经费1089.65万元,具体包括采砂规划前期经费500万元,尾堆治理专项经费238万元,水上交通工具采购经费351.65万元。实际发生项目支出953.15万元,项目支出安排完成87.47%,专项资金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支出各项开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局领导靠前作战、积极履职、精心组织,各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制订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日用品管理制度》《党组议事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公务船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项目资金的使用保障了胜利采区采砂规划工作顺利推进,下雁子洲尾堆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水上交通工具采购如期交付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

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1、强力推进下雁子洲尾堆治理生态修复工作。“洞庭清波”办市河委办关于砂石尾堆问题整改督办通知要求,顺利完成了各专项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批复,认真细化工作方案,公开确定施工队伍及弃砂综合利用对象,主动出击应对尾堆清理可能引发的网络舆情,依法依规办理了相关手续,于8月28日启动尾堆清理施工,2023年1月14日全面完成尾堆治理工作。

2、积极推进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目前,采区规划初步方案已通过市级审查批复、省水利厅审查。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技术评审会明确将我县胜利采区纳入可采区、新港采区纳入保留区,并通过了省直各职能厅局进行前置审查,目前正处于规划环评审查阶段。通过与省环保厅的对接,我县胜利采区不涉及所有红线范围基本能通过规划环评。采区相关影响评价的编制文本基本完成,我们要求各中标单位在省政府上会前完成各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复,为采砂规划顺利通过省政府审批打好坚实技术支撑。

3、加强打击非法采砂和工程船舶集中管理工作实行数字化平台监管与巡查值守相结合,全天候不间断对辖区水域特别是重点水域进行监管。全年共出动车次801次,船次35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18人次开展巡查,确保了无非法采砂洗砂运砂行为。对集中停靠的27艘采砂工程船落实管理长效机制,专人负责。签订安全停靠承诺书,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船舶进出管理,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将原停靠在六门闸水域安全隐患较大的10艘链斗式工程船舶牵引至南套水域加锚固定集中停靠,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9月16日,向县交通局水运事务中心完成了集中停靠点的移交。

4、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及时发现整治机关办公楼阳台开裂和砂石公司趸船舱底渗水两起较大安全隐患。在飘尾码头至趸船浮桥增设了防溺水警示牌,增置救生设备,在公司趸船周围增设安防设施。严格落实下雁子洲尾堆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安全措施,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市、县相关部门多次现场给予肯定。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我局整体支出共计256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5.83万元,系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行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953.15万元。

(一)经济效益:全力以赴做好了下雁子洲尾堆治理工作,弃砂综合利用收入上缴财政,尾堆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二)社会效益:解决就业人员500多人。

(三)环境效益:尾堆治理项目完成后可增加洞庭湖水容量,减缓湖面萎缩、干涸、陆地化。

(四)可持续影响效益:砂石资源价款60%以上用于水利建设,有利于改善防洪、航运和水生态环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采砂涉及群体广,情况复杂,协调渔砂、苇砂、任务重、费用开支大。突发性事件开支难预测,执行年度预算难保证。

    2、支出进度有点滞后,年终有结余。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对单位财务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同时财政部门应该多组织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加强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漏洞,减少不必要的额外支出和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三)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做好本会计年度的支出应支尽支,不跨年度结账列支。

(四)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有序健康发展。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15分)

预算配置
15分)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人员编制数78人,在职人数7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0%,未超编,根据评分标准,得5分。

“三公经费”
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5

   5

本年度三公经费2.93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6.11万元。

 

重点支出
安排率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5

  5

重点支出  按计划安排

 
4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3

3

本年度部门预算没有调整。

支付进度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每出现一个专项未按进度完成资金下达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专项资金基本按计划下达。

资金结余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3

 

有结余结余超过上年结转

“三公经费”
控制率

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6

6

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实际支出2.93万元,得6分。

预算管理
15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执行有效。

资金使用
合规性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
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

3

支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拨付程序规范,手续完整,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

资金使用规范,无违规行为。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0.5分;
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0.5分;
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0.5分。                                            

3

3

按照规范时限、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政府采购

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5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5

5

 

投资评审率

项目投资评审率达100%以上的,得1分。
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1

1

 

资产管理
10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3

制度体系健全完整,执行有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分值

自评得分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资产管理
10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4

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固定资产
利用率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3

资产都在  利用中

 出(25分)

职责履行
25分)

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县考办法【2022】2号中共岳阳县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考核折算

 

 

 

 

 

5

5

年度工作  目标任务  已全部完成

四区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

5

年度工作  目标任务  已全部完成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7

7

年度工作  目标任务  已全部完成

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2

2

年度工作  目标任务  已全部完成

省市县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

2

年度工作  目标任务  已全部完成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4

4

年度工作  目标任务  已全部完成

 
20分)

履职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15

5

 

社会效益

5

 

生态效益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5

5

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100

97

 

备注:如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修改调整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参考样表)》,须相应修改调整本表中的对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