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铁山水资源保护,根据“两保并重、市县共建”的工作要求及《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 14号)文件,明确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相关职能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一)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是县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内设六个股室: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资源保护股、民生保障股、规划建设股。
(三)下设2个正股级二级事业单位:月田水资源保护监察大队、毛田水资源保护监察大队,负责辖区内水政、环保、国土、规划、农业、林政、控建拆违等监督执法工作。
二、职责职能
(一)总体职责
承担岳阳县公田、月田、毛田等3个乡镇保护区范围(重点负责铁山水库校核水位93.2米水岸沿地表外延200米范围内区域)的水政、环保、国土、规划、农业、林政、控建拆违等巡查监督执法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关股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负责对外联络、接待、信访、文秘、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报道、会务、工作督办、后勤、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2.政工人事股
负责本单位党建、组织、机构编制、政工、人事、劳动保险等相关工作。
3.计划财务股
负责机关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4.资源保护股
负责铁山水资源保护水政、环保、国土、规划、农业、林政、控建拆违等巡查监督执法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5.民生保障股
承担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居民集中安置点、一、二级保护区居民后靠或安置点建房、居民生活污水净化设施、库区危房改造、特困危房户补贴、建设公共墓地的乡镇补助、二级保护区特困救助资金、库区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工作经费预算、许可、审批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6.规划建设股
负责库区垃圾填埋场、入库河道拦污、集镇污水处理厂、生态公益林补偿、居民集中安置点、一、二级保护区居民后靠或安置点建房、居民生活污水净化设施、库区危房改造、特困危房户补贴、规模养殖和影响水源安全企业退出、关闭、建设公共墓地的等工作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及工程建设监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三)下属大队
1.负责本辖区水资源、水质保护、河道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负责正理各种破坏水利设备设施的行为,负责处理各种污染水源、水质的行为,负责强制拆除各种严重污染水体水质的建筑和其他设备设施,负责打击进入库区河道违法开采、取土、筑坝等破坏河道的行为。
2.负责本辖区农业、动物卫生、渔政、林业、定点屠宰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负责查处违禁农药使用的行为,负责查处影响水质的动物卫生和定点屠宰方面的行为,协助负责维护库区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查处非法出库的所有竹木资源,重点保护重要集雨范围内的各种林业资源。
3.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卫生监督、药监、殡葬、工商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严格稽查库区及其重要水源地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渣、过期药品、劣质食品,负责库区环境卫生整治的监察;强制拆除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建筑设备设施;会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规范库区建坟殡葬行为。
4.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负责库区安全卫生监管工作,负责处理在水源地因烟花、爆竹造成山火灾害的行为。
5.负责本辖区公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严格管理库区道路和水面,严格查处乱堆、乱放、违章占道、违规使用船只等行为。
6.负责本辖区国土、住建、房产、规划管理的相关职责。根据授权强制拆除库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严格审查库区范围内项目报批申报和建筑许可申报。
7.县铁山水资源保护中心交待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