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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明确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具体操作事项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2016-1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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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明确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具体操作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湘办﹝2016﹞31号)精神,现就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退出机制具体操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贫困村退出

(一)组织实施。贫困村退出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程序报省扶贫办及市扶贫办备案审查后退出。

(二)退出标准。贫困村退出主要按照贫困发生率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两项指标确定,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综合因素。即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当-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4万元以上(不包括转移支付收入),通村道路畅通,人畜饮水安全,生产生活用电有保障,住房安全,就学就医方便,养老、医疗、低保、五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退出程序。按照自主申请、监测上报、审核审批、备案销号的程序退出。

1.自主申请。由贫困村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度脱贫计划和实际工作进展,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监测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发展等情况实施监测,按照监测结果,提出贫困村退出名单,及时在乡镇公示公告栏和群众集中地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扶贫办。

3.审核审批。县扶贫办根据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退出的贫困村开展入村调查、摸底核实,提出拟退出贫困村名单,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4.备案销号。县人民政府及时将拟退出贫困村名单报省扶贫办及市扶贫办备案审查。省扶贫办和市扶贫办组织力量进行评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县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县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将退出的贫困村销号。

(四)后续政策。贫困村退出当-至2020-,仍可享受针对贫困村的后续扶持政策。

二、贫困人口退出

(一)组织实施。贫困人口退出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程序报省扶贫办及市扶贫办备案后退出。

(二)退出标准。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确定脱贫退出。总的要求是通过贫困人口自身努力,以及政府、社会各界的有效帮扶,贫困人口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等。

(三)退出程序。按照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农户确认、公示公告、备案管理的程序执行。

1.民主评议。由村民小组推荐,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小组,根据农户的收入状况和“三保障”落实情况,通过民主评议方式提出拟脱贫户,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

2.入户核实。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驻村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结对帮扶责任人和村“两委”相关人员,深入拟脱贫农户家庭,核查收入状况和“三保障”落实情况。

3.农户确认。在入户核实过程中,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符合脱贫条件农户签字认可。在农户签字确认的基础上,确定拟脱贫户名单。

4.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将拟脱贫户名单在乡镇和村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人民政府组织扶贫、统计、财政等部门抽查复核,复核后将批准的脱贫户名单进行公告。

5.备案管理。县人民政府及时将批准的脱贫户名单报省扶贫办及市扶贫办备案。备案后,由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将脱贫的农户标识为“脱贫”。

省扶贫办和市扶贫办组织力量进行评估核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

(四)后续政策。贫困人口退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原有针对贫困人口的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继续按相关政策执行,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驻村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贫困退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贫困退出工作有序推进。贫困退出-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脱贫工作考核内容。

(二)坚持标准,规范退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驻村帮扶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贫困退出工作要符合脱贫攻坚实际情况,防止片面追求脱贫进度。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扶贫对象切实得到有效帮扶,确保退出的扶贫对象真正达到退出标准。要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走形式”和“数字脱贫”“被脱贫”等现象发生。

(三)环环相扣,完善资料。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相关标准和时间节点,环环相扣,开展各项工作,该召开会议的必须召开会议,该公示的必须按要求公示,该签字的必须本人签字,并形成相关纸质记录和影像资料,做好数据核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形成的资料要注意时间节点,要符合逻辑关系,不能颠三倒四。

(四)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驻村帮扶单位要强化对贫困退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省、市、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扶贫巡查与督查工作,对贫困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