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扶发〔2017〕3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脱贫攻坚考核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相关单位:
脱贫攻坚是必须坚决打赢的战役,是共同的政治责任。当前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县市区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的实地考核将于12月10日正式开始,此次考核时间紧迫、要求严格、问责严厉,务必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为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做好迎检工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通知如下:
一、细化责任分解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根据具体的计分项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具体分解到每个科室、细化到每一个帮扶责任人,确保不漏一项、不丢一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工作有标准、过程有检查。各县级分管领导、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调度迎检工作,下发责任分解文件,培训学习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要求,切实把责任压紧压实。
二、迅速补齐短板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考核细则,利用一周的时间,全面开展自查评估,各行业部门要一项一项算得分,县乡村三级要一级一级估结果,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找出短板,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放过0.01分,不遗漏每个贫困人口。对前期行业扶贫中已经暴露出的金融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进度慢、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落实不到位、产业扶贫点高面低利益联结不紧密、就业扶贫实效性不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群众满意度不很高等突出问题,县级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重点督办主抓;对扶贫系统自身存在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社会扶贫网上线工作进度滞后等主要短板,要日通报、周讲评;对“三率一度”中的错评率、漏评率、错退率在这次动态调整和贫困退出验收中要确保为零,对其中满意度的提升要通过逐户走访,采取包片、包户、包人、包案的办法,做好“三个明白”(确保每个贫困家庭有一个“明白人”、一本“明白账”、一张“明白卡”)、“四个化解”(靠“阳光公开、解决问题、情感认同、执纪问责”来化解矛盾积怨)、“五个讲清”(逐户讲清“识贫标准、进退程序、享受政策、结对情况、帮扶成效”)等工作,使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加强对接协调
今年省里的实地考核中,行业扶贫除易地扶贫搬迁、健康扶贫以外,其他考核单位不再单独组织实施实地考核。所以各县直部门要抓紧与省对口考评部门对接协调,进一步明悉上级考核要求,递交专项汇报材料,核准基础台账信息和工作实效底数。对接协调要县级分管领导带队,部门主要负责人出面,业务科室参与,力争好印象、获认可、能理解、多支持。
四、明确时间节点
县乡村三级主职要认真落实“三走访三签字”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既要全覆盖,又要注重质量。11月27日前,要全面完成贫困人口减贫的县级复核工作和贫困村退出县审核审批工作。县直行业部门要在11月30日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应行业扶贫的自查得分,以及突出问题短板。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于11月27日开始对各县市区的贫困退出进行评估核查。
五、强化责任追究
省脱贫攻坚考核结果将为作县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脱贫攻坚项的重要内容。如未按要求落实到位,影响我县争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岳阳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岳县发〔2017〕8号)、《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争创2017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的通知》(岳县发〔2017〕69号)进行严肃追责。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0日
附:《岳阳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
岳阳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
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计 分 办 法 |
省考核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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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减贫 成效 (11分) |
1 |
贫困人口年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 |
5 |
未完成当年减贫计划(下限数),考核结果直接列为“较差”档次。完成减贫计划(下限数)的,按(实地核查贫困人口减贫数÷当年贫困人口减贫系统标识脱贫数)×5计分。 |
省扶贫办 |
各乡镇 |
联点县级领导 |
||||||
2 |
贫困村年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 |
3 |
完成计划的计3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数÷计划数)×3计分。 |
省扶贫办 |
各乡镇 驻村帮扶单位 |
联点县级领导 |
|||||||
3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3 |
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 3 分;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分情况计分: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计 3 分;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得分为[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3 分。 |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 |
县统计局 |
吴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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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 (15分) |
4 |
贫困人口错评率(%) |
5 |
按第三方评估得分(权重50%),结合实地考核结果(权重50%)。错评率<2%的,按比例计分。错评率≥2% 的,不计分。 |
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 省扶贫办 |
各乡镇 |
联点县级领导 |
||||||
5 |
贫困人口漏评率(%) |
5 |
按第三方评估得分(权重50%),结合实地考核结果(权重 50%)。漏评率<2%的,按比例计分。漏评率≥2%的,不计分。 |
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 省扶贫办 |
各乡镇 |
联点县级领导 |
|||||||
6 |
贫困人口错退率(%) |
5 |
按第三方评估得分(权重50%),结合实地考核结果(权重50%)。错退率<2%的,按比例计分。错退率≥2%的,不计分。 |
第三方评估交叉检查 省扶贫办 |
各乡镇 |
联点县级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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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精准 帮扶 (9分) |
7 |
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情况 |
4 |
1.驻村帮扶工作队覆盖率和结对帮扶覆盖率(%),2分。依系统数据计分,全部覆盖计 2 分,覆盖率达 90%以上按比例计分,覆盖率低于 90%,不计分。 2.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情况,2 分。每个县(市区)由实地考核组抽查一个村,参照《省直和中央驻湘单位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考核验收方案》进行计分,最终得分=实地考核得分(百分制)÷100×2 分。 |
省扶贫办 |
县委组织部 各乡镇 县扶贫办 |
周鹏 张奕 联点县级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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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认可度(%) |
5 |
按第三方评估得分(权重50%),结合实地考核结果(权重50%)。认可度>90%的,按比例计分。认可度≤90% 的,不计分。 |
省扶贫办 第三方评估 交叉检查 |
各乡镇 驻村帮扶单位 |
联点县级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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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9 |
产业 扶贫 |
产业扶贫 实施情况 (7分) |
2 |
1.农业产业扶贫,2 分。①产业扶贫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情况,0.2 分。编制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涵盖扶贫主导产业的选择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进和培育、贫困户脱贫门路的培训、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产业扶贫资金的整合和合理使用等关键内容:内容齐全的 0.1 分,缺一项扣 0.02 分;措施可行的 0.1 分,有一项不完善的扣 0.02 分;没有的,不计分。②贫困人口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情况,0.6 分。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持续稳定增收的利益联结关系的贫困人口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 70%以上(含 70%),计 0.6 分;50%—70%(含50%),计 0.4 分;30%—40%(含 30%),计 0.2 分;30%以下,不计分。③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情况,0.6 分。本年度参与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每户 1 人或以上)占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 80%以上(含 80%),计 0.6 分;60%-80%(含 60%),计 0.4 分;40%—60%(含 40%),计 0.2 分;40%以下,不计分。④种养专业合作社在贫困村覆盖情况,0.3 分。种养专业合作社在贫困村覆盖率 70%(含 70%)以上,计 0.3 分;覆盖率 50%-70%(含 50%),计 0.2 分;覆盖率 30%-50%(含 30%),计 0.1 分;30%以下,不计分。(覆盖率=有种养专业合作社的贫困村÷该县贫困村总数×100%;没有贫困村的县市区按照平均分计分)⑤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在贫困村的覆盖情况,0.3 分。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在贫困村覆盖率达到 50%(含50%),计 0.3 分;覆盖率 30%-50%(含 30%),计 0.2分;覆盖率 20%-30%(含 20%),计 0.1 分;20%以下,不计分。(覆盖率=建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的贫困村÷该县贫困村总数×100%;没有贫困村的县按照平均分计分)。 |
省农委 |
县农业局 |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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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重点产业项目,2 分。由省扶贫办采集数据,考核 2014年以来历年安排的省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情况和质量情况。其中,项目建设按进度完成的计 0.5 分,资金拨付按进度完成的计 0.5 分,项目精准程度达到要求的计 0.5 分,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5 年及以上的计 0.25 分,年人均增收额度达到要求的计 0.25 分,否则,按比率予以扣分。指标采集通过资料查阅和随机实地走访项目带动贫困农户的办法,逐户计分后以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再将被抽查的几个村的得分进行加权平均,即为该指标最后得分。每个重点县抽查 3 个村(往年项目村和本年度项目村分别为2 个和 1 个),每个面上县抽查 2 个村(往年项目村和本年度项目村各 1 个),每个村随机走访 5 户参与项目建设的贫困户。省级没有安排相应项目的县,按该项平均分计分。 |
省扶贫办 |
筻口镇 月田镇 |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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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9 |
产业 扶贫 |
产业扶贫 实施情况 (7分) |
1 |
3.旅游扶贫项目,1 分。由省旅发委和省扶贫办采集计分。其中,基础工作(0.5 分),包括旅游扶贫工作计划(方案)、旅游扶贫工作协调机制、旅游扶贫日常管理等情况;重点工作(0.5 分),包括旅游扶贫示范项目与资金管理(2015-2017 年)、旅游扶贫示范带动作用情况。没有旅游扶贫示范项目的县按所有旅游扶贫示范县考核的平均分计分。否决性指标:旅游扶贫村发生旅游安全事件,受到国家旅游局、省旅发委通报批评的,考核结果一律扣 0.5分。 |
省旅发委 |
县文广新旅局 |
周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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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9 |
产业扶贫 |
产业扶贫 实施情况 (7分) |
1 |
4.电商扶贫项目,1 分。由省商务厅和省扶贫办采集数据并计分。其中:“精准对接扶贫对象”计 0.3 分;“网销农产品整合与开发”计 0.2 分;“农产品进城网上交易情况”计 0.3 分;“电商扶贫落地体系建设”计 0.2 分。 |
省商务厅 |
县商务粮食局 |
周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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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光伏扶贫项目,1 分,由省能源局、省扶贫办采集计分。其中:精准实施的计 0.3 分,对象识别不精准的不计分;按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完成并网发电的计 0.3 分,每少完成 10%扣 0.1 分,扣完为止;建立健全运维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方案的计 0.4 分,每缺一项扣 0.2 分。 |
省能源局 |
县发改局 国网供电 公司岳阳县 分公司 |
吴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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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融 扶贫 |
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地方新增贷款及扶贫特惠保情况 |
3.5 |
1.金融精准扶贫贷款,1.5 分。①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该县(市、区 )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得 0.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002 分。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贷款增速高于该县(市、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得 0.5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005 分。③产业精准扶贫贷款增速高于该县(市、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得 0.4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004 分。④产业精准扶贫贷款带动人数占同期贫困人口数的比重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得 0.4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004分。 2.金融扶贫服务站运行情况,0.5 分。①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农村电商服务站融合站点数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得 0.3 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003 分。②金融扶贫服务站运行情况,包括金融机构定期到服务站开展服务,农户信用档案和金融服务档案、业务台账建设以及贫困人口评级授信、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情况上墙公示等内容,组织开展站长培训、基础金融知识宣传等,根据工作情况酌情得分,最高不超过 0.2 分。 3.扶贫小额信贷,1.5 分。①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获得率 1 分。以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获得率为基数[即全省获得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数×85%)],达到全省贫困户贷款获得率的得 1 分,每少 1 个百分点扣 0.01分,扣完为止;或者以 2017 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指导计划数为基数(具体指导计划数见湘扶办发〔2017〕10 号文件),完成全年指导计划数的得 1分,每少 1 个百分点扣 0.01 分,扣完为止;以上两种方式,按得分高的方式考核。②扶贫小额信贷投放量 0.5 分。以全省户均贷款数为基数[即全省扶贫小额信贷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数×85%)],得分=2017 年各县投放贷款数÷(2017 年全省户均贷款数×各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85%)×0.5 分,最高不超过 0.5 分;或者以 2017 年度新增贷款投放指导计划数为基数(具体指导计划数见湘扶办发〔2017〕10号文件),完成全年指导计划数的得 0.5 分,每少 1个百分点扣 0.005 分,扣完为止;以上两种方式,按得分高的方式考核。 4.风险防控。此项为扣分项,扣除分数计入扶贫小额信贷分值,最高扣分不超过 0.3 分。①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按照贷款余额 1:10 比例建立风险补偿金,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0.01 分。②不良贷款率。年末不良贷款率控制在 4%(含)以内的,不扣分,每上升 0.1 个百分点扣 0.01 分。 |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省扶贫办 省政府金融办 |
中国人民银行 岳阳县中心支行 县信用联社 县财政局 |
吴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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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5.“扶贫特惠保”,0.5 分。以建档立卡贫困户数为基数,“扶贫特惠保”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覆盖面达 50%以上开始计分,贫困家庭综合保障保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计 0.5 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01 分,扣完为止。 |
县扶贫办 |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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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11 |
就业扶贫 |
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4 |
1.完成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计 1.5分。按当年实际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当年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人数×100%,每少完成一个百分点扣 0.1 分,扣完为止; 2.按要求做好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贫困劳动力信息采集录入和岗位信息采集录工作,按月更新数据,记 1 分。未明确分管领导与承办责任人的,扣 0.2 分;贫困劳动力人员信息和录入岗位信息不实不准,数据更新或上报不及时,每项每次扣 0.1分,扣完为止; 3.在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做好省部对接、人岗匹配、政策经办、成果公示等工作,记0.8 分。省部对接没有按时完成的,扣 0.2 分;人岗匹配没有开展或匹配后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回访或提供相关服务的,扣 0.2 分;就业扶贫相关政策没有在平台中操作经办的,扣 0.2 分;就业扶贫成果没有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扣 0.2 分; 4.大力开展就业扶贫,落实就业扶贫相关政策,积极开展劳务协作对接,建立“三个清单”,努力做好就业扶贫各项工作,记 0.7 分。就业扶贫相关政策未落实落地,或打折扣的,扣 0.2 分;未建立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未开展协作双方对接活动的,扣 0.2 分;未建立“三个清单”和未针对“三个清单”开展专门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扣 0.2 分;就业扶贫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报送就业扶贫相关情况与数据的,每次扣 0.1 分 |
省人社厅 |
县人社局 |
吴光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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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 作 (49分) |
12 |
生态补偿脱贫 |
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情况 |
1 |
1.选聘人员不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每1人扣0.1分,扣完为止; 2.生态护林员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7项程序不齐全的,每缺1项扣0.1分; 3.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的,扣0.2分; 4.对生态护林员的岗位培训、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存在未签订管护协议现象的,扣0.1分。 |
省林业厅 |
县林业局 |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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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易地扶贫搬迁 |
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
7 |
易地扶贫搬迁,该项分值为 7 分。年度计划为省下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年度任务数,人数以系统标识数和花名册为准。全部完成搬迁入住率等主要考核指标的计 7 分。具体计分标准按《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易地搬迁联席办〔2017〕4 号)文件执行。 |
省发改委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 省国土厅 省住建厅 |
县发改委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 县财政局 县国土局 县住建局 |
吴光文 赵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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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村危房改造 |
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
4 |
1.任务完成情况,2分。根据《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按竣工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实施和管理情况,2分。具休如下:县级配套资金达到2500元/户计0.4分,配套不足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实施村级评议计0.4分,未实施不计分;实施三级公示计0.4分,未实施不计分;推行C级危房加固改造计0.4分,未推行不计分;农户档案信息录入计0.4分, 按档案录入率扣分,扣完为止。 |
省住建厅 省扶贫办 |
县住建局 |
胡秉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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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15 |
教育扶贫 |
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阶段教育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2 |
由省教育厅根据全省教育扶贫年度专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计分,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按照出台的《2017年湖南省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方案》执行,按分值权重予以折算计分。 |
省教育厅 |
县教育体育局 |
周里 |
|||||
16 |
雨露计划实施工作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完成情况 |
2 |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职业学历教育情况,0.7分。以全省平均参学率为基准线,达到基准线(含基准线)的计1分,基准线以下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同时,对已参学“两后生”的补助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每人次未落实扣0.1分,扣完为止。 |
省扶贫办 省教育厅 |
县教育体育局 |
周里 |
|||||||
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0.6 分。核查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查看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台账,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计 0.4 分,具体评分为(当年完成任务÷当年目标任务人数)×0.4 分;电话抽查参加培训人员,考核培训的真实性,计 0.2 分。 |
省人社厅 |
县人社局 |
吴光文 |
||||||||||
3.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完成情况,0.7 分。任务完成率、报账率达到 100%的分别计 0.35 分,未达到100%的分别按比例计分,低于 80%的不计分。 |
省扶贫办 |
县扶贫办 |
张奕 |
||||||||||
(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17 |
健康扶贫 |
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强基层医疗 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有效防止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 |
4 |
具体计分办法见省卫计委、省扶贫办印发的《2017年湖南省健康扶贫工作考核方案》。 |
省卫计委 省扶贫办 |
县卫计局 县人社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
吴光文 周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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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社会扶贫 |
社会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
3 |
1.扶贫日相关活动举办情况,0.7 分。制定了扶贫日活动方案并开展了扶贫日活动的计 0.2 分,开展了“我想有个家”安居工程公益募捐活动的计 0.5 分,没有开展的不计分。 2.中国社会扶贫网工作情况计 1.8 分。注册贫困户数和注册爱心人士数达到所辖区域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的 50%,各计 0.3 分;注册管理员数量达到所辖区域内有贫困人口的全部行政村的 100%,计 0.2分;发布贫困需求信息数达到所辖区域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的 35%,计 0.5 分;完成需求对接率达到发布需求信息数的 35%,计 0.5 分。 |
省委统战部 省扶贫办 省工商联 |
县扶贫办 各乡镇 |
张奕 联点县级领导 |
||||||
3.“万企帮万村”工作情况,0.5 分。制定了“万企帮万村”工作方案计 0.1 分,台账管理完善计 0.1 分,积极组织村企对接、完成年度任务计 0.3 分,任务指标每减少 10%扣 0.1 分,扣完为止。 |
县委统战部 县工商联 |
苏红琳 |
|||||||||||
(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19 |
兜底保障 |
提高低保标准、核实低保对象、推进两线融合的情况 |
2 |
①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计0.6分。在考核或举报经查实每发现1户认定不精准(含错保和漏保)的扣0.05分,扣完为止。 ②应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计0.6分。8月30日前信息完整、真实录入系统计0.3分,否则不计分;11月30日前开始利用系统管理和发放资金计0.3分,否则不计分。 ③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计0.6分。与上年度同期当地救助水平相比提高10%(含)以上的计0.6分,否则不计分。 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比2016年提高5%以上计0.2分,否则不计分。 |
省民政厅 省扶贫办 |
县民政局 |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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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2 |
得分=累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全饮水人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100%。计分标准: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40%、 60%、 80%、100%计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省水利厅 |
县水务局 |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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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
1 |
年度计划改造村数完成情况,1分,按完成比例计分。 |
省能源局 |
国网岳阳县 供电公司 |
杨前进 |
||||||
(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22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农村道路提质改造(窄路加宽、25户/100 人以上自然村通公路)、建制村通客车情况 |
2 |
1.农村道路提质改造(窄路加宽、25 户/100 人以上自然村通公路等)为 1.5 分:任务完成情况 1.1 分,完成年度目标计满分,未完成的分项目类别按比例扣分;工程质量 0.1 分,按检查结果折算计分;配套设施完善情况 0.1 分,按项目检查情况的比例计分;建设标准 0.1 分,按项目检查情况的比例计分;项目管理 0.05 分,按项目检查情况的比例计分;“七公开”推行情况 0.05 分,按项目检查情况的比例计分。 2.建制村通客车情况,0.5 分。建制村通客车率=通客运车辆的建制村数÷建制村总数×100%,建制村通客车率达 100%时计满分,每降低 1%扣 0.05 分,扣完为止,行政区内没有建制村的该项指标默认满分。 |
省交通运输厅 |
县交通运输局 |
杨前进 |
|||||
23 |
农村移动终端信号和接通互联网情况 |
1 |
1.4G覆盖率,0.5分。实现4G有效覆盖的行政村数与总行政村数的比值,2017年达到95%;2018年达到99%以上;实现年度目标的计满分,每低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0.1分,扣完为止。 2.光纤通达率,0.5分。实现光纤通达并有效覆盖的行政村数与总行政村数的比值,2017年75%、2018年85%、2019年93%、 2020年98%。实现年度目标的计满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一个百分点计算)扣0.1分,扣完为止。 |
省通信 管理局 |
县工信局 |
杨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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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49分) |
24 |
文化惠民和科技服务 |
1.建档立卡贫困村农家书屋配套建设和贫困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计划完成情况 2.有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比例 3.科技人员联系贫困村开展服务情况 |
3 |
1.农家书屋、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计划完成情况,1分。①农家书屋配套建设完成率得分=(完成数÷任务数)×0.5分。市县农家书屋资金按照每个村600元进行配套,每少配套200元/村扣0.1分,扣完0.2分为止;组织农家书屋管理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未培训扣0.1分;市县开展农家书屋读书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0.1分。②中央无线覆盖工程完成率得分=(完成数÷任务数)×0.5分。 2.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情况,1分。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比例=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个数÷县行政村总数×100%。 2017年有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比例,长沙市、株洲市、岳阳市所辖县市区(含管理区)达到60%计满分,其余市州所辖县市区(含管理区)达到50%记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文化厅 省科技厅 |
县文广新旅局 县广播电视台(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 |
周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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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人员联系贫困村开展服务情况,1分。市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围绕《湖南省科技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科技扶贫相应政策措施、年度计划,落实重点任务,组织科技人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服务,建立科技人员服务台账。2017年覆盖40%, 2018 年实现全覆盖。完成当年任务的,计1分;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
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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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扶贫 资金 (7分) |
25 |
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重点考核市扶贫办(管理区)扶贫资金安排、整合、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
7 |
扶贫资金管理情况,该项分值 7 分。51 个贫困县扶贫 资金考核评分直接运用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 农资金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分值=7×该县实际得分÷ 100);非贫困县扶贫资金考核评分直接运用财政专 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分值=7×该县实际得分÷ 100)”。 |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
县财政局 县经管局 县扶贫办 |
吴光文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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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工作责 任及日 常管理 (9分) |
26 |
脱贫攻坚工作 责任落实情况 |
4 |
1.脱贫攻坚责任状签订,0.5 分。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状计 0.5 分,实地核查每发现一处没有签订扣 0.1 分,扣完为止。 2.“三走访三签字”落实情况,2 分。①走访数量 1 分。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对贫困村的走访必须全覆盖,实地核查每发现一处没有走访的扣 0.1 分,扣完为止;市(州)委书记、市(州)长“三走访”对所有重点乡镇必须全覆盖,实地核查每发现一处没有走访的扣市(州)本级 0.1 分,最多扣 1 分。②走访质量 0.5 分。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在每个贫困村走访调研时必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实地核查每发现一处没有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的扣 0.1 分,扣完为止。③签字情况,0.5 分。考核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签字落实情况,实地核查每发现一处未落实签字的扣 0.1 分,扣完为止。 3.督查、审计、信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5 分。其中,常态化联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0.5 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0.5 分,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0.5 分。上述三个方面问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落实到位,核实发现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每件次扣 0.1 分,扣完为止。 |
省扶贫办 |
县扶贫办 各乡镇 |
联点县级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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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扶贫开发信息 系统管理情况 |
4 |
1.准确性,2分。主要考核系统内重要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准确性80%以上按比例计分,准确率低于80%,不计分。计分方法为:准确性得分=[(监测指标数据总量—问题数据量)/监测指标数据总量-0.8]×100/20×2。 2.及时性,1.5分。其中省扶贫办考核占1分,市州扶贫办考核占0.5分,考核平时重点工作规定时间节点时的工作完成情况。 3.完整性,0.5分。主要考核系统内贫困村、贫困户主要指标的完整性,以非空值指标数占考核总指标数比重来计分,完整性80%以上按比例计分,完整性低于80%,不计分。完整性得分=[(监测指标数据总量一空值数据量)/监测指标数据总量-0.8]×100/20×0.5。 |
省扶贫办 |
县扶贫办 各乡镇 |
联点县级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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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扶贫政策 宣传情况 |
1 |
1.扶贫政策宣讲和到户扶贫政策宣传情况,0.5分,按实地考核抽去5人每发现一起群众不知晓扶贫政策、干部不掌握扶贫政策的扣0.1分,扣完为止; 2.按湘扶领办发〔2017〕 13号文件规定,按时保量报送扶贫信息、统计宣传稿件、完成约稿任务,计0.15分(每完成一项得0.05分); 3.在中央媒体每上稿1篇计0.05分,总分不超过0.1分; 4.在省级媒体每上稿1篇计0.03分,总分不超过0.25分。 |
省扶贫办 |
县委宣传部 县扶贫办 各乡镇 |
王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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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扣分项) |
29 |
重大涉贫负面舆情、重大典型信访事件、精准识贫精准脱贫和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出现突出问题等。 |
扣 分 项 |
凡出现重大涉贫负面舆情或重大典型信访事件或精准识贫精准脱贫和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出现突出问题的,当年考核直接列为“较差”等次,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报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后,酌情扣0.1-1分,最多扣1分。 |
省扶贫办 省纪委 省信访局 省网信办 省审计厅 |
县扶贫办 县纪委 县委宣传部 县信访局 县审计局 |
张奕 赵瑾 吴光文 王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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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承担国家级经验交流型现场会 |
30 |
承担国家级经验交流型现场会。县市区(含管理区)承担国家部委扶贫工作经验交流型现场会任务情况。 |
加 分 项 |
承担国家级经验交流型现场会。该项为加分指标。县市区(含管理区)承担国家部委扶贫工作经验交流型现场会任务,任务完成出色的,加0.5-1分。 |
省扶贫办 |
县扶贫办 |
张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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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指标体系贫困户、贫困人口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有数个责任单位的,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由分管牵头单位的县领导负责召集、调度工作。
2.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的《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对《岳阳县争创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表》(岳县办〔2017〕69号)进行了调整,考核指标责任分解等相关内容以此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