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扶发〔2020〕18号
关于印发《岳阳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岳阳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5月12日
岳阳县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为消除贫困存量、主动遏制贫困增量、防止脱贫不稳定人口返贫、边缘易致贫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两个确保和全面小康目标,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扶发[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明确程序和内容,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因户因人因地制宜开展精准帮扶,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帮扶、早稳定原则。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及时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因户因人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致贫的工作合力。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范围。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省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户。重点监测以下对象:
1.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
2.已纳入扶贫信息系统的边缘户。
3.建档立卡之外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等特殊对象户。
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或主要劳动力突发重大疾病、交通事故、水灾、火灾等偶发性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度缩减的户。
全县监测对象规模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各乡镇(办事处)原则上保持相应的比例规模,对于已经出现返贫和新致贫,且问题十分突出,短期难以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
(二)监测内容。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开展监测。
1.家庭收支和生活情况。监测收入达标、收入稳定、大额支出等情况,即:监测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最低标准;跟上年比,是否因疫情影响、因劳动技能缺失、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产业或就业收入下降的情况。同时,监测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情况;是否存在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家庭产生大额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继而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情况。
2.“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脱贫监测户和未脱贫户的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的政策落实是否连续稳定,是否存在返贫风险点;监测档外群众在教育、健康、住房、安全饮水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是否存在致贫风险点。
(三)监测程序。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1.村组日常监测。从5月份开始,全县所有有农业人口的村(社区)确定一名包村乡镇干部牵头,由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员、包村乡镇干部、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等干部开展上门走访活动,全面分析收入、“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情况,建立村级监测对象工作台账,所有负责日常监测的干部共同开会评定,将初步拟监测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并建立日常监测机制,每月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开展1次全面摸排。
2.乡镇初审研判。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乡镇干部、扶贫专干等组成复核工作小组,完成入户复核工作。根据复核结果,召开党委会审核研判监测对象易致贫返贫风险,按照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等易致贫返贫因素,建立乡级动态监测台账,进行分类预警,提出需要解决事项和监测对象信息报县扶贫办进行汇总。
3.各级预警监测。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由县扶贫办适时通报收入及“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存在短板问题户家庭的预警信息。同时对各级督查、检查、暗访、信访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集中由县扶贫办反馈。乡村两级负责受理群众自主申请。对县级反馈的疑似问题户和群众自主申请户,由乡村两级进行重点监测,并自收到信息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核查,乡镇召开党委会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办。
4.县级审定交办。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监测对象名单,3个工作日内前完成大数据比对审核,对存在疑点问题及时反馈,由相关部门及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完成后由县扶贫办将拟监测对象提交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定后的名单由县扶贫办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监测对象需要解决的事项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相关职能部门,限期解决。
5.开展动态管理。按照入户走访、村级评定、乡级审核、县级审定的程序对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管理。村委会每月对本村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问题进行一次摸排,详细填报监测对象台账,上报乡镇扶贫办;乡镇扶贫办要及时汇总监测对象数据和建立监测对象工作台账,县扶贫办再根据省扶贫办工作安排,定期开展动态管理,审定监测对象,及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6.跟踪帮扶销号。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承担帮扶责任,结对帮扶干部是具体责任人;有致贫风险点的非贫困户,由乡村两级明确帮扶责任人进行联络和帮扶,并负责跟踪需要解决的事项落实情况,待返贫致贫风险全部稳定消除一段时间后,根据农户确认,村、乡、县三级评估退出监测范围,县扶贫办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行销号管理,相关行业部门相应做好本行业信息系统数据更新。
四、帮扶措施
保持现行扶贫政策总体稳定,统筹利用政府、市场和社会扶贫资源,对未脱贫户和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加大扶贫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对有致贫风险的非贫困户用活用足各类普惠性政策资源,在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和防致贫返贫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精准落实对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
1.产业帮扶。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鼓励监测对象以土地流转、直接帮扶、委托帮扶、生产资料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收入。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动员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事业单位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集中采购监测对象生产的农产品和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
2.就业帮扶。深化扶贫劳务协作,提高劳务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就业信息服务,推动监测对象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组织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其边培训边上岗。拓展建设扶贫车间,优先支持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就近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新增的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监测对象,促进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增收。鼓励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动员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获取劳务报酬。
3.“三保障”与安全饮水帮扶。开展常态化控辍保学,确保监测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无失学辍学;落实建档立卡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助学金、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各项免补政策;对大学教育阶段监测对象通过奖助学金、安排勤工俭学岗位、临时性资助、助学贷款、社会帮扶等多种渠道实现稳定就读。通过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监测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患大病重病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医疗救助。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逐户开展住房危险性鉴定,通过危房改造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监测对象不住危房。动态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强水源点建设和工程管护,有效解决季节性缺水、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监测对象饮水安全。
4.社会帮扶。依托中国社会扶贫网,加大对防止返贫致贫需求对接帮扶,引导社会组织及爱心人士向监测对象倾斜众筹。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对监测对象进行帮扶。组织动员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开展监测对象帮扶志愿活动。积极开展“扶智扶志”“四扶四建”、创办“爱心超市”等活动,通过物质与精神双重激励,激发监测对象内生动力。
5.综合保障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养老保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患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困难的监测对象,由相关部门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健康扶贫和残疾人、灾害、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6.其他帮扶。鼓励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多渠道筹措帮扶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产业发展方面的保险,及时化解生产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好行业扶持政策。乡村两级要具体抓好监测对象识别上报、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人要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和联络,做好监测跟踪。
(二)完善工作机制。县级扶贫、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应急管理、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县扶贫办根据乡镇上报和部门预警信息开展核实比对,确定监测对象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三)强化作风纪律。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同时结合脱贫质量“回头看”等入户排查整改等工作,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县乡村三级要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和程序精准识别对象,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不符条件的一个不纳,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
(四)严格监督检查。将防止返贫致贫和帮扶工作纳入全县脱贫攻坚年底考核范围,同时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识别、帮扶、退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或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贯彻落实不力、责任落实不力等突出问题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实行责任倒追,严肃追责相关单位和个人,坚决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以过硬的质量保证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附件:1.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2.监测对象信息汇总表
附件1:
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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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县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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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属性:□建档立卡贫困户 □边缘户 □特困供养人员 □低保户 □大病重病户 □重度残疾户 □其他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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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成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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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A1 姓名 |
A2 性别 |
A3 证件类型 |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
A5 与户主关系 |
A6 民族 |
A7 政治面貌 |
A8 文化程度 |
A9 在校生状况 |
A10 健康状况 |
A12 务工区域 |
A13 务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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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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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致贫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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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风险1(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因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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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贫风险2(多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因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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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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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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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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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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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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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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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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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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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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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转移性收(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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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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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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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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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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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监测对象信息汇总表
乡镇 |
行政村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 |
对象属性 |
主要返贫致贫风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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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对象属性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 、其他;
2、返贫致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