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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十三五”精准扶贫规划
来源:扶贫办   2016-1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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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助推“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岳阳县“十三五”精准扶贫发展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发展成就

1.基本情况

岳阳县地处洞庭湖东畔,总面积2809.83平方公里,辖20个乡镇600个村(居委会),总人口71.69万,其中农业人口60.55万人,是一个农业大县、国家第一批革命老区县。与平江县毗连的东北部铁山库区和山区8个乡镇是我县扶贫工作的主战场。通过“十二五”扶贫开发工作,全县农民纯收入由“十一五”末的6990元增加到2015-的12957元,-增幅17%左右。从2011-的120个贫困村减少至2015-的58个贫困村;贫困线从1196元上调至2300元;贫困人口从76800人减少至43783人,减贫率达43%。

2、致贫原因

一是山区人均耕地面积极少,农民口粮难以自给自足,加之部分地区土壤以砂砾岩发育而成,地力低,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交通制约十分突出,劳务收入一直以来是落后地区的主要收入来源。二是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足,财政投入只能是“撒胡椒面”,县级财政基本上是“吃饭型”财政,投入大量资金专门用于扶贫开发并不现实,财政扶贫资金一般也只能安排到贫困村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对贫困户增强造血功能脱贫致富的投入较少。三是贫困人口基数大、观念改变难,产业发展滞后,返贫现象突出等一系列问题。比如铁山库区“四小龙”,村民面对整体外迁实现脱贫问题时,在利弊权衡时很纠结,面临观点难统一、现状难改变、后续发展更难保障等问题。

3.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责任抓帮扶。认真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职能部门帮扶贫困村,领导干部帮扶贫困户制度。从县驻村帮扶工作队中选派能力强、作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扶贫村“第一书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促进村级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规范化。协调整合资源推进贫困村建设,提高综合使用率。将乡镇、部门、村的扶贫工作纳入全面小康绩效考核,层层落实责任。二是主攻难点促均衡。坚持“整合资源、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扶贫”的方针,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铁山库区作为扶贫工作的主战场,以乡镇为单位完成贫困村组织建设和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通信、环境、产业等10个专项规划方案;完成贫困户个体技能培训和就业、危房改造、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教育助学5个专项规划方案,乡镇和部门将以上“两规划两方案”统筹纳入本级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将涉农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三是突出特色兴产业。以强化基础设施、培育特色产业、提升农户能力、加大公共服务、增加社会保障、加强生态保护为目标,在山区和铁山库区连片贫困区域引进适合当地“限制和禁止开发项目”的特色产业,拉动贫困人口致富。2014-,我县成功申报了红薯种植与加工扶贫产业项目,通过两-来的发展,全县红薯种植面积已达24600亩,总产量达到6万吨,种植户亩均增收1270元。其中铁山库区5个乡镇种植18000余亩,其中贫困户种植3800多亩,初步形成了以铁山库区为重点的规模化、区域化发展格局,为贫困户脱贫致富增添了新渠道。2015-我县继续挖掘红薯深加工途径,利用拥军面业开发粗粮面条的契机,将红薯深加工搭上“罗拥军”这个著名商标的金字招牌拓展市场,现已向省办再次申报红薯种植与深加工项目。2014-,我县还引种22亩祁东酥脆枣试种项目,来势良好,今-继续扩大种植面积,设想将酥脆枣种植逐步打造成继新墙葡萄产业后的我县又一贫困户增收致富新途径。

二、“十三五”精准扶贫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为基本要求,以“六个精准”( 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为努力方向,以“四个一批”(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为重点内容,推进基础建设“补短板”、培育产业“强支撑”、教育培训“治穷根”、易地搬迁“挪穷窝”、兜底保障“全覆盖”,集中解决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突出困难,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小康步伐。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229户43783人整体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8000元,58个贫困村全部摘帽,全面实现三-扶贫攻坚行动规划。2018-至2020-底继续巩固脱贫成果,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万元。

(三)、具体措施

1. 党建扶贫。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突出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地议事。不断强化组织力量。选优配强贫困村村支“两委”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注重从农村各类人才中,选拔党性强、作风好、能够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的能人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对确定为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贫困村,严格按“五帮”要求制定整顿方案,确保整顿转化到位;加强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管理监督,对能力不强、工作滞后、群众不满意的坚决调整,并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调整选好贫困村“第一书记”,从县驻村帮扶工作队中选派能力强、作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扶贫村“第一书记”,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所在乡镇党委下发任免文件;县委组织部将“第一书记”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乡镇党委、村支部和派出单位扶贫工作的重要依据。充实贫困村后备干部队伍,驻村帮扶单位领导班子每-指导发展1名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扶贫期间帮助培养1-3名村级后备干部。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指导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广“一三五”村级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促进村级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规范化。同时,要协调整合资源推进村级场所配套建设,提高综合使用率。

2. 教育扶贫。加强贫困偏远地区教育扶持力度,建立贫困地区教师津贴制度,优先保障贫困地区教师培养培训需求。落实国家扶贫助学资金向贫困偏远地区倾斜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不辍学。重点对建档立卡的“两后生”从扶贫专项资金中每人每-帮扶就学资金3000元以上;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探索建立由青、工、妇和社会参与的就学扶助体系,力争每生每-补助2000元以上,并在助学贷款上优先。大力实施“雨露计划”“一加一”助学?同心温暖、金秋助学等工程,不断提高贫困劳动力素质,确保贫困农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

3. 产业扶贫。探索由普惠型扶持政策向差异化扶持政策转向,改给钱给物为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推广“产业+基地+农户”扶贫模式,提高贫困农民参与当地特色产业的组织程度。每-支持1个投入不少于300万元的重点扶贫产业项目,覆盖1000户以上贫困户,力争人平-增收1000元以上。通过贷款贴息、定额补助等方式重点扶持贫困农户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鼓励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小宗特色农产品;鼓励工商资本进入贫困地区开展农业开发,支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到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加快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和生态建设,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就业,实现农民增收。

4. 项目扶贫。2016-完成58个贫困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2017-前基本实现通信信号全覆盖,引导和鼓励农户发展互联网经济。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要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全面解决好农村道路“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整合和运用涉农资金,在贫困村开展农田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对贫困村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区进行排查,解决隐患问题。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优先解决贫困地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强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5. 就业扶贫。加大对贫困人口中“四类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训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其他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员,按照“四类人员”培训经费补贴标准的50%予以补贴。对创业贫困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前两-免息,第三-只承担银行贷款利息的50%。实施就业岗位援助,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吸收贫困人员就业或提供就业岗位的,按375元/人·-补贴用人单位。人社、移民、工会等部门劳动力培训重点向农村贫困户倾斜。对组织3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中介机构,由县、乡政府给予一定奖励。

6. 安居扶贫。加强搬迁扶贫,对地质灾害频发、资源极度匮乏、生存环境恶劣、“水上漂”等地区,有计划实施避险解困搬迁工程,其中移民对象由移民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建档立卡对象中的无房户和D级危房户,2017-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金融部门的专项建设债券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发改、住建、移民等部门危房改造资金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住房,扶贫部门要设立专项资金进行配套补助。引导和规范村民集中建房,探索适合贫困地区群众安居新模式。

7. 救助扶贫。进一步扩大贫困人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比例,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农村居民“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风险。“五保户”、孤残儿童和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民政特殊困难建档人员,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水平,贫困村要设村卫生室,卫生室达标率95%以上。提高农村低保、五保和孤儿保障标准,实现农村扶贫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分散供养“五保”不低于2900元/人·-,集中供养“五保”不低于4200元/人·-,孤儿600元/人·-,并对以上二类人员实行全额医疗救助。对因灾、因病、因学和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一次性困难救助。

8. 财政扶贫。县、乡人民政府是扶贫投入的责任主体,要建立财政专项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不低于500万元,并逐-增长;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增加扶贫投入,全县每-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不少于6000万元,力争贫困村每村每-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或三-累积整合项目、资金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行业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把贫困村作为“项目区”,把贫困户作为“项目单位”,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攻坚合力。各级各部门资金和项目要向贫困地区倾斜,项目倾斜比例作为扶贫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9. 金融扶贫。建立健全扶贫开发信用担保和风险化解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小额信用贷款。完善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县政府安排300万元财政资金作为金融扶贫风险准备金,力争每-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放贷额度不低于3000万元。

10. 社会扶贫。开展“10.17”扶贫等扶贫宣传活动,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设立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和爱心捐助平台,发挥民主党派、工会、工商联、共青团、妇联、残联、文联、科协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方式,参与扶贫活动;推进企业参与扶贫攻坚,将贫困村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今后推荐、遴选、评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以及各种模范称号的企业主,必须要有突出的扶贫工作业绩。

(四)、实施步骤

1. 建档立卡(2016-元-以前)。以市扶贫信息网络为依托,建立上联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县乡村的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及时更新数据,准确掌握扶贫脱贫情况。2016-1-31前完成核实“四个一批”和“五个突出”相关数据工作和建档立卡“回头看”四类人员对象清理。

2. 分类规划(2016-元-以前)。依据建档立卡成果,2016-1-31前以乡镇为单位完成贫困村组织建设和水、电、路、教育、卫生、文化、通信、环境、产业等10个专项三-攻坚规划;完成贫困个体技能培训和就业、危房改造、政策兜底、医疗救助、教育助学5个专项三-攻坚规划,出台本地贫困村三-帮扶实施方案和贫困人口三-帮扶实施方案。县乡两级政府将以上“两规划两方案”统筹纳入本级扶贫开发“十三五”规划。相关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将涉农项目重点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

3. 精准扶持(2016-2-—2017-12-)。加强政府主导和行业扶贫,分步分层落实“两规划两方案”。已制定的规划和方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动。加强驻村扶贫,加强干部联户,利用驻村帮扶工作平台,组织机关干部积极结对帮扶贫困户,建立专门台账,落实帮扶责任,因人因户施策,并实行量化考核,不脱贫不脱钩;对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由乡镇组织动员党员干部和社会能人、爱心人士结对帮扶。

4. 加强考核(2016-2-—2017-12-)。每-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进行责任制考核,对相关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和行业扶贫进行责任制考核。根据时序进度和目标任务加强中期督查,督查情况纳入-终考核。

5. 巩固成果(2018-1-—2020-12-)。多途径结合进一步增强贫困户增收致富能力,全面兜底各种原因返贫人口,努力构造“十四五”扶贫开发新蓝图。

(五)、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县、乡党委书记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常工作领导。进一步优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从组织机构、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补充加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乡镇明确1名得力干部为扶贫专干,负责扶贫攻坚工作的具体事务。重点抓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教育培训,打造一支懂扶贫、通民情、接地气、善落实的干部队伍。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鼓励优秀干部到扶贫一线锻炼,优先提拔工作突出的扶贫工作者。加大对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的表扬奖励力度,优先从业绩突出的贫困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推荐“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2. 强化扶贫责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健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县人民政府负责精准扶贫的组织动员、项目落地、推进实施、考核考评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扶贫开发工作。县直各单位“一把手”为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精准扶贫任务。各行业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3. 精准督查考评。建立以精准脱贫为目标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和相关县直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行业扶贫责任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对没有完成-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没有完成帮扶任务的部门单位“一把手”按《岳阳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暂行办法》进行问责处理。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绩效管理办公室、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精准扶贫工作的督导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