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扶发〔2018〕16号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安排2018年劳务就业和产业帮扶资金的
通 知
各乡镇: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具体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批复了2018年大面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劳务就业和产业帮扶资金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按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因素分配到各乡镇,共计223万元,请各乡镇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产业发展奖补方案,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按1:1配套统筹解决,并按要求做好资金发放台帐和公示工作。
二、各乡镇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30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做好本次劳务就业和产业奖补工作。县扶贫办将联合纪委、审计、财政对资金项目进行不定期督查。
附件:岳阳县2018年大面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劳务就业和产业帮扶资金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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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6月8日
附件:
岳阳县2018年大面非贫困村贫困人口
劳务就业和产业帮扶资金计划表
乡镇 |
金额(万元) |
备注 |
柏祥镇 |
12 |
|
步仙镇 |
12 |
|
筻口镇 |
17.5 |
|
公田镇 |
14.5 |
|
黄沙街镇 |
23.5 |
|
麻塘办事处 |
10.5 |
|
毛田镇 |
21.5 |
|
荣家湾镇 |
23 |
|
新开镇 |
13.5 |
|
新墙镇 |
12.5 |
|
杨林街镇 |
11.5 |
|
月田镇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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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谷英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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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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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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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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