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扶发〔2015〕18号
关于安排2015年第三批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
批 复
各乡镇、项目村:
按照湘扶办联[2015]1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批复了2015年第三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项目总投入1381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16万元,农民自筹593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372万元。其中产业开发项目共安排288万,占69.2%;47个县级贫困村共安排276万,占66.3%。共惠及全县47个贫困村的561户2052人和48个大面村的386户1343人;雨露计划预留安排10,可覆盖60名申报成功学生。
二、各项目村必须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项目早日实施,顺利完成。
三、各项目村要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项目申报材料和报账资料按照《岳阳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注意事
项》办理。
附件1: 2015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项目计划表
附件2: 2015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项目汇总表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