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7-02
岳阳县扶贫办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扶贫办   2017-0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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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办编制了县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办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办申请获取。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办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办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办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办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办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办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办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办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办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