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草案。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全市、全省、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后勤保障、综合协调、文字材料、来文来电、会务、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禁毒、爱卫、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安建设、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机要保密、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指导退役军人党建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务局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内部审计、资产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争项争资等工作。
(三)拥军优抚股:落实国家优待抚恤政策、及时发放优待抚恤金;做好享受国家优待抚恤政策对象的审批、稽核;组织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搞好“两节”慰问;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相关工作;做好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的年度专项业务等工作。
(四)移交安置股: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待遇保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等工作。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承担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综治民调、普法学法、信访工作(来信来访、网上信访、12345热线、市长信箱),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医疗、解困);开展政策调研,承担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等工作。
(六)就业创业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的教育培训;协调随军家属就业创业等工作。
(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文件档案管理、协调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相关工作,协调做好服务中心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清单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全国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管理系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八)烈士纪念设施服务中心:弘扬革命烈士英勇事迹,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负责保护烈士陵园内建筑物及绿化维护;负责接待来园参观、祭扫人员;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光荣院:负责接受自愿入院的孤老革命烈士家属、孤老退伍红军老战士、孤老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烈士遗孤、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中无人照顾的烈士子女;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分工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卢兴国 |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
付湘江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机关管理、规划财务、政工人事、武装、党建、宣传、绩效评估、工会、青年、妇联、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联系民兵训练中心、人大、政协、政务公开、统战工作。 |
方新宇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双拥优待抚恤、信访维稳工作 |
廖 琪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乡村振兴、招商工作 |
岳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信息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邹 文 |
规划财务股 |
李小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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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军优抚股 |
梁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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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安置股 |
雷 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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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股 |
张卫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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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股 |
陈来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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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机构 |
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刘八平 |
民兵训练中心 |
邹 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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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院 |
李紧跟 |
四、机构负责人、办公时间、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卢兴国 党组书记、局长;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关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车站南路199号(粤西居委会内);
办公电话:0730—7649158;
电子邮件:3610903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