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依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
1.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全年累计更新发布信息31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3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3.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及时维护本单位负责栏目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共同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依法依规、服务群众、安全发展的原则,力求将医保局子网站建设成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医保政策解读平台,及时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并对本单位(部门)产生文件和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网站上设有政务公开专栏,指定专人负责向网页发布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实时更新。二是电子屏公开。在局机关办公楼三楼电梯口设置电子屏,适时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岳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长、局属各事业单位法人为成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规范地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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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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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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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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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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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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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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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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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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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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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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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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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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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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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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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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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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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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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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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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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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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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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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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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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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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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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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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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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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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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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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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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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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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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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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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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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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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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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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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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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具体完善;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长期由专人兼职,工作缺乏积极主动的动力。三是公开内容及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二是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情
截止2023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本局自组建以来均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