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禁止在县城区公共用地种植农作物的
通 告
岳县城管通〔2021〕1号
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位,营造良好的城市环
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湖
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决定在县城区开展违规种植农作物行为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
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封闭和开放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等种植瓜
果蔬菜等农作物。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政府已征用土地上种植瓜果蔬菜等农作物。严禁
任何单位及个人破坏、圈占公共区域(包括住宅小区)公共绿地。
三、禁止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山坡、公园广场、风景林地、河道两旁等
城市公共用地,种植瓜果蔬菜等农作物。
四、凡违反以上规定种植的业主,请于2021年 8月 25 日前自行整改到位。逾
期未整改的,将由县城管局依法予以全面清理。对阻挠、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
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配合并支持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
好的市容环境。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0730-7635456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 年 8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