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DR-2023-31001
关于取消岳阳县城区东方路段停车泊位的通告
岳县城管通〔2023〕1号
为保障城区道路通畅和行人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容和道路通行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3年04月01日零时起,对东方路已施划的路面停车位予以取消。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和停车场指示牌有序停放车辆,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