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城区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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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利用县城区停车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机动车停放行为,合理使用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有效缓解县城区交通道路拥堵,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市场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岳县发改〔2024〕35号)文件要求,经县国资委批准,县发改局审核,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城区货运停车场、火车站停车场、税务二分局停车场、禁毒公园停车场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