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一、组织协调有关地方性行政规章草案的起草;
二、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发展和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县级立项的工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负责项目招标方式、范围和组织形式的核准,负责招标方案的备案和标后的监督管理。
四、统一受理、承办本单位权限内所有行政许可、核准、备案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监管;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
六、对中央、省、市、县级政府性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七、研究提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重大项目信息收集汇总、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