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股工作职责
一、编制全县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负责价格形势分析、价格调控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实施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拟订、公布价格管理权力清单;组织价格听证和价格理论与政策研究;
二、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的管理,参与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等级评定工作;适时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协调处理价格政策争议。
三、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商品价格的管理,拟订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延伸服务及相关设备材料等价格和费用的管理;拟订重要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健全价格改革配套机制;
四、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重要农产品价格监管;负责交通运输价格及延伸服务收费、车辆通行费管理;全面推行阶梯式水、电、气价格改革,有序推进非居民用水、用电超定额累进加价和用气季节性差价政策;参与电力等能源体制改革工作。
五、组织实施省、市、县有关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政策和法规,负责政府定价目录内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管理,拟订价格政策、管理办法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旅游景区门票及载人工具的价格管理;监管邮政、电信服务资费;承担保障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房屋重置价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