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开发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
11.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依法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2.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3.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0年县发展和改革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国民经济综合和规划股(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办)、法制股(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公室)、基础产业和区域发展股(园区管理办公室)、农村经济股(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业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股(“两型”社会建设办公室)、财贸服务业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装备动员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股、价格收费管理股、能源股、行政审批股。下属5个二级机构:岳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岳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岳阳县经济信息中心、岳阳县节能监察中心、岳阳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纳入发改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岳阳县价格成本调查队
2.岳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3.岳阳县经济信息中心
4.岳阳县节能监察中心
5.岳阳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入总计1118.03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7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73.42万元,减少13.34%,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导致经费也随之减少。
支出总计896.99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7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2.53万元,比上年减少20.35%,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导致经费也随之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决算总收入947.99万元,比上年减少5.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3.5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96.36%;其他收入34.46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3.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决算总支出合计896.99万元,比上年减少20.35%。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71万元,占总支出的95.17%;其他支出43.28万元,占总支出的4.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118.03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70.04万元),比上年减少373.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34%。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价格检查所15人整体转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3.5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0万元。年未结余比上年增加30.02%。变化的主要原因:支付不及时,所以结转增加。
2020年,本部门支出896.99万元,比上年减少182.53万元,减少20.35%;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经费也随之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71万元、其他支出43.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2.53万元,占本年度总支出96.16%,与2019年相比,减少16.11%。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故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2.53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6.11%。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3.71万元,其他支出8.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62.53万元,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528,20万元,比预算增加33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53万元,比预算增加334.33万元;项目支出0元,比预算增加0元;人员经费459.28万元,比预算增加46.88万元;公用经费403,25万元,比预算增加287.4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全县“十四五”规划导致支出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预算数为356.6万元,决算数为533.56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编制全县“十四五”规划导致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49.62%。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申请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5.80万,支出决算数为29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85%。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财政拨款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造预算,市级拨款,用于申报“四上”企业。
5.其他支出(类)公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28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安排此项资金用于机关其他事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等;公用经费403.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完成18.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1.37万元,完成预算93.1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3万元,完成预算93.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比年初预算数20万元减少1.3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无车辆购置费和运行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63万元,占93.1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0个、来宾1800人次,主要是项目前期活动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县发改局资产台账上有小车四辆(价值61.64万元),但小车已于2016年移交政府公车平台,无车辆购置费和运行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2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149.99万元,增长59.2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0年岳阳县“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年度一般性支出决算共计403.25万元,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9万元,用于召开项目前期工作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项目前期工作;开支培训费5.06万元,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项目前期工作具体事项;没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没有举办相关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评价等级为“优秀”;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本单位重点(专项)项目支出;
已按县财政局统一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作为附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